路透社报道说,美籍地质学家薛峰,因涉嫌泄露中国石油行业数据资料被中国政府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起诉,并在7月5日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罚款20万元人民币。他的律师表示将在稍后考虑是否上诉。美国大使馆发言人史雯珊说,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5号在北京出席了法庭的宣判,表示对这个判决“非常失望”,同时他也表示将继续与中国官员讨论这一案件。
美国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香港办公室负责人罗森茨威格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薛峰今年44岁,美国公民,是美国IHS公司的能源与工程顾问,曾安排该公司购买一个有关中国石油工业的商业资料库系统,在2007年11月20日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遭公安拘捕,并带往秘密地点关押。罗森茨威格说,
“薛峰这一案件的审判拖了一年多时间,这在中国是很不正常的,可能违法了中国的有关法律。薛峰被逮捕后的几周时间内,中国安全部门最初拒绝了他联系美国大使馆的要求。他的家人和雇主数周内都不知他的去向,虽然在2007年11月被捕,但直到2008年4月他才被正式拘留,并在2009年7月接受第一次审判。”
对话基金会的罗森茨威格还表示,美国总统奥巴马也曾在去年11月访华时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就薛峰一案进行过讨论:
“据我了解,薛峰在购买中国石油行业数据库时,只是把它作为商业品,当他购买之后,这一数据库才被定性为国家机密。这一案件使人想起网络记者师涛的案件。师涛只是把一个会议的通知在网上公布,就被定罪为泄露国家机密。中国国家机密的定义一直很模糊,成为一个陷阱。”
就中国国家机密的定义问题,记者采访了广州的律师唐荆陵先生:
“它的立法,一个是《国家保密法》本身就留下了很多模糊地带,象这些模糊地带它可以随意去解释。再一个就是在刑事司法里面它也另外搞了一个所谓的秘密的鉴定问题,就说有一个所谓的机构可以有权力来临时性地,个别性地决定一个事情是不是秘密。所以这就是额外地又挖了一个陷阱在那里放着嘛。像刚才您提到的这个案件也许就类似这种情况。就跟以前中共当局对郑恩宠律师的指控是一样的。郑恩宠律师当时所发出来的消息是发生在上海街头的一件群众的罢工行为,一个群众示威嘛。这个事情竟然成为指控他的罪名,而且所谓的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像这种笑话恐怕只有在我们这里才会有的。”
唐荆陵律师说,泄漏国家机密常常成为地方政府镇压维权人士的借口:
“前几年也有一些被抓的一些青年的社会运动人士也好像是这样的指控。当然这个东西在定罪的时候没有使用这样的罪名,因为毕竟它要这样随意地去使用这个鉴定手段都容易闹一些笑话嘛,就好像师涛的案件一样。师涛的案件还有其他的一些对一些新闻工作者的指控。像有些新闻工作者他可能把一些新闻发到海外的媒体上或者网站上了,那给他的指控也是秘密,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在公开的媒体上已经有报道了。”
原籍西安的薛峰90年代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取得地质学方面的博士学位,2001年被总部设在美国科罗拉多的IHS能源公司任命为该公司东北亚地区经理。IHS公司自称是提供关键信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供应商,客户遍布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向订阅客户提供产业信息。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