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禁媒体使用“公民社会”

中共中央宣传部最近向中国大陆媒体下发通知,禁止在报道中提及“公民社会”的说法,也不能炒作有关的概念。一些专家认为,这说明中共对中国出现脱离政府和政权的社会感到非常担忧。请看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公民社会这一用语,最近十多年来在中国大陆越来越常见。

海外的参与网报道说,广州南方日报系列的媒体,近期收到来自中宣部的通知,禁止在报道和文章中使用和“炒作”公民社会的概念。

报道说,据称全中国各地的媒体,最近也都接到了类似的通知。在压力之下,中国媒体不得不以“公共社会”来取代公民社会。

南方报系下属的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元旦的社论,题为“追寻繁荣复兴,建设公共社会”,即是一个明显的案例。

美国《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表示,中宣部的最新禁令,显然是中共害怕一个和政府及政权对立的概念在中国被普遍认同。

“我感到第一它对公民社会的‘公民’两个字感到很敏感。因为这两个字会让人唤起权力的意识。另外它显然还是着眼于防止像中国能出现什么团结工会这一类的独立的组织,这一组织它起了一个瓦解共产党一党专制的作用。所以禁止人家用这个词。”

他介绍说,公民社会这一概念在西方有很长的历史,但自八十年代之后,公民社会在东欧等原共产国家兴起,其所针对的,是共产社会政权和社会不分的现实。

“比如像波兰的团结工会,因为他们当时知道要完全把共产党搞下台是不太可能的。因为一旦把共产党搞下台了,那苏联坦克车就来了。所以它们能做的事就是把政权力量管的范围尽量地压缩,然后腾出一个公民社会的空间出来。他们通过改变社会的方式来改变政权,而不是通过改变政权来改变社会。80年代团结工会的时候他们很重要的一个策略。”

在美国主持《参与》杂志的陈奎德博士分析说,最近十多年以来,一些原共产政权国家发生颜色革命,公民社会这一概念和理念发挥了重大作用。

他认为,事实上许多中国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在讨论公民社会问题的时候,也确实希望能以改变社会的方式来改变现实。

“这个公民社会大家都知道历史欧洲上很长很长的脉络关系。把社会自发的成熟成立起来,一个和政权相对独立的、能够民间自发的、自组织、自漂流、自传播这样一个完全独立于政权体系之外的,或者是和政权相互制衡的这样一个力量。从上世纪70年代以后,公民社会逐渐的都开始成长起来。他们认为相对政权独立的一个公民社会起来了,他们承担了很多工人,过去的统治方式完全不灵了。后来的颜色革命也和这个思路有相应的递层的关系。90年代以后,北京对这点特别的防范。”

陈博士表示,共产执政的社会是一个党政体制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的社会,一旦社会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和自主成分,与共产党及其政权发生分离,就会对共产党社会发生威胁。

他表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共曾经大批的“资产阶级法权”,就是现在所说的“公民权利”,现在中宣部禁止“公民社会”这一说法,和那个时候是一个思路。

他认为,以“公共社会“来取代公民社会,是一个相当可笑的做法。

“公共社会本身的概念是很荒谬的。社会本来就是公共的嘛,除非是黑社会。不过中宣部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

胡平则认认为,公共社会本身的概念并不清晰,也没有广泛的认同,不可能持续下去。

他表示,中宣部这种搅浑水的做法,只能说明中共在意识形态上的虚弱无奈。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