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独家:广西上访产妇判刑一年 母子被秘密关押逾三百天

去年残奥会期间遭截访后下落不明的广西柳州访民黄柳红被判处一年徒刑缓刑两年后日前获释放,被捕时只有四个月大的儿子被与她一起羁押了超过三百天,同被判刑的还有她的两名姐姐。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本台曾报道08 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多次申请在示威区游行请愿的台湾侨属、广西柳州访民黄柳红,九月残奥会时在北京准备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遭遇地方公检法人员截访,一行十多人被强行送回家乡后,黄柳红和她当时只有四个多月大的儿子被单独关押,外界甚至家属一直不知其所在何处。

本台记者获悉,黄柳红被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以及袭警的指控,被所谓监视居住在柳州市一家招待所,六月十九日送上法庭,并于上周被宣布罪名成立, 判有期徒刑一年,尽管缓刑两年,直到宣判获释当天她已经被关押了三百一十多天。获得同样刑罚的还有她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两名姐姐黄柳萍和黄秀萍。

上周四获释的黄柳红周一接受本台专访讲述经历:“百多人把我们几个上访的人弄上大巴车,过程中把我孩子的背带块弄断了,孩子差点掉在地上。我挣脱,用头撞碎了车玻璃;在车里头几十个公安,途中我要求停车敲玻璃,被他们按下来,衣服裤子都被脱下(以防逃跑),我们几个衣服都被脱了,现在他们就是用这些(说成是故意破坏公物)。 送回柳州后,先在一个纸厂关了九天不停审问,要我认打了警察,九月二十一号我被送到接近市中心的太阳村招待所,监视居住,一直关到七月十七号,三百一十四天。我和儿子两个人,他们三男三女围着我,在我的房间装了监视器,当时说是为了我和儿子的安全,装一盏应急照明灯,然后把针孔监视器装在里面二十四小时监控我,工作人员二十四小时跟着我,根本没有隐私可说,厕所没有门把,我的房门也不能关。到了开庭的时候,他说我是自愿的,你六十个公安把我押到那里看着我,我能不自愿么?监视居住应该在我家里,我还是哺乳期,怎能这样子。”

在得知黄柳红几姐妹下落前,记者曾致电一度参与监控抓捕她们的管区杨警官询问,他叫记者去问政府,其他细节不便透露:“我现在不管那里了。(我应该问哪里呢?)我们政府,就这样好吧!我不管那里的事情了。(她们现在有自由么?还是抓捕了?)这个我不跟你做更多地回答好吧! ”

因私有房产被侵占,控诉、举报官员贪腐司法不公并走上上访之路的黄柳红,在身怀六甲之际曾多次被从北京截访并关押软禁。分娩后,她带着仅一个月大的儿子继续去到北京上访以及躲避地方迫害。一同被无辜关押,目前已经一岁零三个月大的儿子张庭源,三百多天以来每天只有一个小时能在招待所的院子里“放风”,能看见的除了妈妈只有看守者,心智发展受到伤害,黄柳红说:“一起关到现在一岁三个月了,被抓的时候只有四个多月,只能到招待所院子里玩,早上半小时,傍晚半小时。这孩子回来怕的要命,看见其他孩子非常害怕,不知道那是人类,因为没有见过,看见的都是看守的大人。回来这几天一直要我抱着,其他人都不要,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我大女儿一年多没见过我也非常恐惧,因为她曾经跟过我上北京。女儿给我画过一幅画,写过信,还有我丈夫写的信,政府人员都没有给我看。我老公要求过取保候审,要求见儿子都不给。在里面还要挟我,你敢跑敢什么,就对你孩子怎样。”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处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地方当局对于黄柳红本人和婴儿的秘密关押和处置显然有悖人道法理,而处于缓刑期间的黄柳红对未来并不乐观,但表示不会放弃权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