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达仍被秘密监禁 其妻子遭监视居住

刑满后仍被秘密关押的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的妻子新娜虽然在今年四月被释放,但目前仍被24小时监视居住,与此同时,哈达在4月被警方送回内蒙古的赤峰等地与家人见面,但没有机会和妻子新娜团聚。

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的妻子新娜在今年4月20号被呼和浩特的一家法院判处三年徒刑,缓期五年执行,随后被释放回家。

记者无法接通新娜的电话,但是新娜的妹妹娜拉对本台记者说,新娜4月份从看守所被释放回家,但是她姐姐目前没有任何自由。

“新娜没有自由。新娜现在是探三缓五,非法经营罪,叫监视居住,不准出家门,外面依然有警察把守着,情况就是这样,一天24小时都有人跟踪。没有什么自由,只允许她出去买个菜,不允许她离开当地,就是这么个情况。”

娜拉说,新娜于在释放之前就被宣判。当局对新娜的指控是“非法经营”,借口是新娜经营的蒙古文化书店贩卖“盗版”音乐光盘。

“新娜的情况现在就是这样。昨天我跟她通的电话,我是她妹妹,她现在满头白发,身体非常不好,她以前开的书店都给她封了,她没有生活来源,正在为这个事着急呢。我80岁的老母亲刚看她回来,说是状况不太好。她正在写信申诉,情况是这样。”

娜拉说,就在今年4月新娜被宣判的当天,哈达与他的兄弟在老家见面。这是自今年蒙古新年以来,哈达与家人的第一次见面。哈达还被送到赤峰和舅舅哈思朝努见了面,

“哈达他没有回来。哈达是因为在新娜4月24号开庭审判的前两天,让他回了他的家乡老家,可能见到他的亲人了,但是还要送回他原先羁 押的地方。新娜和哈达现在也没有见过面。”

哈达曾创立“南蒙民主联盟”,主张“南蒙自决”。哈达在1996年被以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罪名被判处15年徒刑,2010年2月刑满后仍被软禁在一个秘密的地方。

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负责人巴图说,中国当局目前秘密监禁哈达的借口是哈达还在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期间。在此期间,哈达的活动权利受到限制。但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被定罪者没有再次犯罪或者没有任何违反被剥夺权利期间的规定的话,被剥夺权利者应该享有自由。

“但是当局没有释放他之前,把他关在一个秘密监狱里,在呼和浩特一个秘密监狱里关了一年多,最近把他送到赤峰市敖汉旗,听说是一个疗养院。但是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监禁,他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而且也不能跟其他人自由联系。所以,这对他实际上也是一种拘留。”

巴图说,内蒙古当局曾经要求哈达在认罪书上签字,以换取他本人和家人的自由,但遭到他的拒绝。

巴图说,哈达有长期的腿病、胃病等健康问题,但是一直得不到妥善治疗。目前被秘密监禁的哈达的健康情况每况愈下。

娜拉对本台记者说,她的姐姐新娜目前正在准备就她的判刑提起上诉,要求当局归还她经营的书店的财产,并向有关方面申请去探望他的丈夫哈达,但是当局还没有任何回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