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两女子参加基督徒活动被扣上邪教帽子

陕西省榆林市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劳动教养两位基督徒。

据总部设在美国德州美德兰的基督教维权机构“对华援助协会”的消息,今年1月13日,基督徒刘星星等来到陕西省子洲县何家集镇过洞村的薛玉霞家里,参加基督徒活动,被子洲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实施刑事拘留。2月13日,陕西榆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刘星星和薛玉霞两人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薛玉霞和刘星星参与的是“全范围教会”邪教,但是,劳动教养决定书并没有送达给被处罚人。刘星星的母亲从河南老家到陕西省子洲县公安局了解女儿的相关情况,但该案的承办人员一直不予接待。直至今年5月底,才获知刘星星已经被送往陕西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执行劳动教养。6月13日,刘星星的家属在律师的帮助下才获得劳动教养决定书。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付希秋说,因为家庭教会成员不愿意参加三自爱国教会,他们常常会被扣上邪教的帽子,送去劳教,

“按照中国的宪法和国务院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包括中国国务院发表的宗教事务白皮书,都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还特别注明在家里和亲戚朋友在一起查经和祷告都不应该受到干预,并且不需要登记。”

除了邪教名义以外,政府还利用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迫害基督教徒

付希秋说,地方政府除了使用邪教名义以外,还利用泄露国家机密及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来迫害基督教徒,例如新疆的基督徒阿里木江贝的案件。2007年9月,新疆喀什市民族宗 教事务局认定:“阿里木江自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 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 展基督教徒”。但是,到了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公安局却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两项罪名,将阿里木江刑事拘留。付希秋说,

“仅仅因为阿里木江因为经商,和在新疆投资的外国基督徒商人交往,这完全是正常的商业活动。阿里木江被政府控制,罪名是他泄露国家机密,所谓机密就是阿里木江向外国商人透露了他被政府调查的事情。”

付希秋说,2009年8月,喀市地区中级法院秘密判决阿里木江有期徒刑15年,罪名是“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他指出,阿里木江和陕西榆林刘星星等人的案件表明,中国地方政府对基督徒的迫害愈演愈烈。

劳动教养成为地方政府打击宗教人士的工具

新疆乌鲁木齐的律师张元欣说,阿里木江的案子虽然从罪名看是‘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但这个案件的本质还是宗教自由案件,新疆地方政府对基督徒的打压往往比中国其他地方更加严厉。对陕西榆林的基督徒刘星星等人因为在家查经祷告被判 劳教一年半的事情,张律师说,劳动教养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打击宗教人士的一个工具,劳动教养违犯了中国的宪法和诸多法规,

“废除劳动教养在法律上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从立法法生效的那一天起,劳教法规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它就是一个被废除的法律。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它仍然在被执行,因为执行他的当权者手中有权,普通公民对此无可奈何。”

付希秋也表示,他希望中国尽快废除劳动教养制度,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异见人士和宗教人士。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