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加剧中国动荡

总部位于英国伦敦,致力于环境问题的非营利组织《中外对话》北京办公室副总编刘鉴强近日撰文说, 环境维权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动荡的首因”。

刘鉴强的文章开门见山地认为,过去五年中国大规模的群体性骚乱大都与环境维权有关。中国民间环保知名人士杨勇表示,他基本同意公众环境维权已成为中国社会动荡第一原因的判断。杨勇从以下四个方面解释为什么公众开始以大规模街头公开抗议的方式表达自己对环境污染的不满:

“一个是一些项目的信息, 其公开透明度这方面不完善, 公众知之甚少。其二是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办事, 比如‘三同时’制度没有实施,不少项目未批先动工的现象普遍存在。第三, 对环境破坏补偿方面的制度缺失, 这不仅指项目对环境破坏的补偿, 而且也指对环境破坏涉及到人的补偿。第四,一些项目的业主往往忽视公众的环境权益, 不顾百姓的健康,不仅 忽视自己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而且也对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置若罔闻。”

杨勇以上提到的“三同时”制度是指中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中的规定。规定要求:中国“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09年下旬, 以《关注中国污染》专题摄影作品获得国际大奖的中国摄影师卢广表示,中国的环境污染的确很严重,政府也确实比以往要重视:

“就是说,环境污染问题一旦被曝光,被揭发,政府基本上尽量妥善解决。然而,问题是很多污染不为世人所知。现在人们对环境影响健康的问题越来越有认识,环境污染往往影响到一群人, 一大片和一个地方的所有人。由此,问题一经被发现和被曝光,大家都会参加抗议。”

刘鉴强的文章引述有关专家的话说,自从1996年, 中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29%, 2011年, 环境重大事件增长了120%。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单光鼐对《南方周末》说,“违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和环境污染是造成中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三驾马车。

卢广以自己的体会和观察表示, 中国污染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驱使所致:

“地方政府想发展经济,想扩大自己的实力,想要政绩, 它就设法招商引资, 欺上瞒下, 不让上级知道要建设的真实项目。”

中国环境维权目前已经严重到成为引发中国动荡的第一原因这个程度。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有没有可能设法使之一定程度地减少或得到缓解?杨勇表示,现在中国领导层对此还不会优先考虑:

“因为十八之后中国面临的挑战和工作很多。虽然,政府提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较好执政理念, 但具体实施起来还涉及到许多方案和策略。现在大家关注的几大问题, 都希望政府有所作为。 在环境问题上, 虽然政府提出的环保标准很高, 但它和经济发展又有所矛盾, 这就要看政府如何取舍。”

刘鉴强的文章指出,中国各级环保部门不作为是环境维权冲突升级的重要原因。杨勇表示, 作为一个在权力和话语权都先对较弱的一个政府职能部门, 中国环保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经验和预案都明显不足,不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