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涉案金额达六千万元特大地沟油案星期一在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开审。这是《中国食品安全法》颁布4年来,涉及案值巨大的一起地沟油案,16名被告被控涉嫌犯有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中国官方中新网日前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9月2号开庭审理的地沟油案件涉及全国117家食品企业及个人粮油店,16名被告分别被控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
起诉书指控,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在东海县桃林镇驻地,经被告人王成奎、李树圣组织工人,多次从各地处购买大量火炼鸡毛油、鸭毛油、猪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等,加工成“食用油”,销售至安徽、四川和北京等地的食品公司。对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王传果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成都的环保人士杨勇就此表示,地沟油是指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大部分餐厨垃圾被一些养猪户收集后喂养“垃圾猪”,或被一些不法分子回收后炼制“地沟油”,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他认为,应该制定垃圾法,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出可再生资源和有机肥料,变废为宝。严格禁止将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
“中国政府应该制定垃圾法,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管理,杜绝法律上的漏洞。”
北京的公共卫生活动人士陆军表示,希望连云港法院能够公开公正处理这起地沟油案件: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来讲,中国政府目前还是主要靠行政部门指导。消费者权益组织没有发展起来,消费者对企业的监督也就无从谈起。另外消费者通过法律维权,也在体制上受到种种阻碍,形成了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局面。”
在中国大陆,从毒奶粉到地沟油,有毒有害食品的受害者不断维权,但是他们常常受到各种刁难,陆军说,
“在制度上讲,消费者对违法企业进行诉讼,赔偿标准非常低。第二,政府还不允许消费者进行集体诉讼,以降低维权成本。而在国外,非法企业对消费者的赔偿标准很高,而且受害者可以集体诉讼,这就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在目前中国的政治形势下,很多食品安全维权案件被当局当作破坏社会稳定的案件来处理,陆军说,
“所以,地方政府往往包庇违法企业,打压维权的消费者,消费者维权案件在法院常常得不到受理,受害者坚持上访甚至号受到各种迫害。”
星期一,在连云港市法院开审的地沟油案,16名被告人全部到庭,官方媒体没有披露当天审理的细节。法新社报道说,中国卫生当局去年启动了打击地沟油的行动,至今已有100多人被逮捕,20人被判刑,其中有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