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法将提高中国的空气质量标准,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有民间环保人士认为,中国防止空气污染的关键在执法,各地官商勾结欺上瞒下加重污染。
中国官方新华社日前报道说,目前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这是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27年来的第三次修订,也是首次大规模修订。从草案征求意见稿看,新增条款超过原法的一半。
四川成都关注环保问题的地质学家杨勇认为,目前中国大陆的大气污染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极限,《大气污染防治法》早就应该修订了:
“新的大气法规将提高标准,比如对大气污染PM 颗粒标准的提高,上次修改这一法律后,十多年过去了。中国大气污染极其严重,而且污染源也有所增加和改变,必须修改法规已应付新的形势。”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时,重点针对煤烟型污染,目前已不适应大气污染的新形势。而50万元罚款上限等规定,使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倒挂。
杨勇就此表示,中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加大了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
“新的法规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对污染企业污染量和污染的浓度都有新的规定,以及污染后如何采取应对措施等,这些法规有助于限制企业的污染。”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今年9月9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蔡案的征求意见稿,将现行66条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加到102条,涉及排污许可制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等,惩罚力度也突破“天花板”,规定按日计罚和罚无上限。
在江苏宜兴的民间环保人士吴立红认为,中国全国人大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但这一法律到了中国各地,执行时往往就变了样:
“关键是一个体制问题,污染企业如果严格执行污染法规,他们就不能赚钱,因此他们收买管员,官商勾结。”
吴立红说,即使法律规定污染企业负责人会被判处死刑,也很难起到遏阻污染的效果:
“因为污染企业会弄虚作假,和地方政府官员一起欺上瞒下,污染环境。倒霉的是深受污染其害的普通民众。”
四川成都的地质学家杨勇也认为,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各地的执法力度是能否控制污染的关键所在:
“要做到有法必依,不然这一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记者:高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