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周一爆出信息表明,上周水污染事件公布前,兰州市民已至少饮用了8天的受污染自来水。兰州律师吴天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水务公司提供近一年来水质检测的真实数据。此前,五位市民向法院提起类似民事诉讼但被拒绝受理。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引起各地民众对水质的忧虑,并要求水质检测信息公开。
兰州市政府周一傍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爆出,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的实验室是在检测全省各地县的自来水水质时,顺便在本月2日也对兰州的自来水进行取样。化验员发现水样有异常,直到10日才确认苯超标。这就意味着,消息公布前,兰州市民饮用了至少8天的受污染自来水,令广大市民非常愤怒,不少市民怒斥:“这是谋杀”。
兰州律师吴天英周一向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提供其近一年来水质检测的真实数据,并且进行民事赔偿和公开道歉。
周二,吴天英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兰州市民,同时又是一名律师、一名维权者,有责任站出来针对如此恶劣地大面积危害市民生命的行为做斗争,为广大市民首先争取认定威立雅水务公司违法:“因为,很清楚,水不适合饮用对人体伤害重大。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个问题。发现异状之后不给消费者通知,而是隐瞒,让他们继续饮用,我真的认为这是一种杀害,杀害不特定的人群,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行为,我很气愤。”
周一上午,五位兰州市民曾向市中级法院提起类似内容的民事诉讼,中院开会讨论后立即拒绝接受他们的起诉状,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而公民个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然而,立案庭工作人员仅对此做出口头解释,拒绝出具书面文字裁定。
对此,吴天英说,兰州市中院并未依法履行职责,令人对兰州市的司法环境非常失望:“他把对公益诉讼的要求拿到个体诉讼,这肯定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可能是我们那五位是想做影响性诉讼,可能方式不当,但用这条理由驳回很牵强。我对兰州市中院的做法很失望,这种做法就是把守法公民变成不守法。因为,关键,作为一个执法单位,尤其是法院,如果案件不予受理他应该给予一个不予受理裁定书,这是他的义务。但据我所知,兰州市中院并未履行义务,作为执法者,并未按法律程序去做,所以我对兰州的法律环境真的很不乐观。”
事实上,早在3月兰州市自来水就出现异味,政府一直声称水质正常,甚至表示要严惩造谣者。当时已经有许多市民要求公开自来水厂的全部检测项目和数据。3月11日,兰州大学学生魏书豪向兰州市环保局申请公开3月2日至11日的水质监测结果报告。
周二,魏书豪告诉本台,向环保局提出申请是因为:“我们查了一下兰州市各个部门,按照职责上来讲,只有环保部门可以负责这个检测项目”
但是他最后仅得到环保局一个电话称“没有数据,威立雅自来水厂自行负责水质信息公开”。
他表示,用水对市民来说是刚性需求,现在的兰州市民饮用瓶装水,而完全没有合格的洗澡用水,这种情况下,市民迫切需要政府提高信息透明度:“根据现在我了解的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只能是申请人和政府双方协商解决问题。我现在只能申请行政复议,其它途径只能通过媒体、舆论的报道来督促政府公开数据。”
兰州市的自来水质和检测信息公开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长期关注各地饮用水安全问题的民间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周日上午,致信兰州市政府,建议兰州市全面、真实公开水质检测数据,并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自来水监测并实时公告信息,以确保水质信息真实透明,消除公众质疑。
“天下公”负责人于方强周二告诉本台,其机构提出如此建议的原因主要是:“兰州的事情爆发后,我们一查过去的工作资料,发现原来兰州这个地方一直都拒绝公开自来水的信息。所以我们决定要把信息公开出去,也要告诉兰州市政府。” 2012年,“天下公”向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申请自来水水质信息公开。EMS特快专递记录显示,邮件已签收,但至今未公开自来水检测数据。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引起各方对中国各地水质检测和信息公开的关注和忧虑。于方强介绍,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类似的问题。根据“天下公”向全国77个城市卫生系统展开的调研状况来看,卫生系统极有可能承担不了监测任务。因为全国绝大部分城市的卫生系统均表示“没有设备、没有能力”做自来水106项的水质监测,而自来水公司也没有恒常的公开检测数据的机制。
于方强说:“我相信全国各地地方政府都像兰州市情况一样,第一,可能自来水公司不愿意公开数据;第二,政府检测部门没有能力做这106项监测,所以监测也是不太到位的。”
(特约记者:江沛; 责编:林迪/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