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游泳俱乐部日前被曝光泳池水质“有毒”,200多名孩子在参加完游泳班后出现高烧不退、眼睛红肿等症状。消息引发舆论关注,有市民认为,游泳馆以及卫生部门的负责人都应当受到问责。
北京《京华时报》日前报道,哈尔滨飞鱼游泳俱乐部游泳班的200多名孩子上完课后,陆续出现持续高烧不退、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和嗓子发炎的症状。据家长统计,发病的孩子数量已达225名。
经医院检查证实为细菌感染,有的孩子甚至患上肺炎以及EB病毒。中国媒体引述医学专家的介绍,EB病毒是多种恶性肿瘤的病因之一,最主要感染B淋巴细胞和上皮细胞,其中感染B细胞可以引起淋巴瘤,感染上皮细胞可引起鼻咽癌和胃癌等。
根据报道,哈尔滨市飞鱼游泳俱乐部成立于2005年5月19日,出资人为哈尔滨市游泳运动项目训练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其经营范围为游泳馆、健身等,但其中游泳馆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6日,目前已过期2个多月。俱乐部表示,将承担学员的治疗费用和后续并发症的理赔及追溯权利。该泳馆现已关停相关泳池。
本台记者8月26日致电飞鱼游泳馆,接线人员表示她只负责营业窗口,对事件情况不了解,又指泳馆复业时间尚不明确。
记者:“我想问下关于游泳池的水质有问题,游泳馆现在怎么处理?”
对方:“是这样的,我这是游泳馆的营业的前台,您说的这个事情我不太清楚,因为具体处理这个问题的不是我们部门。”
记者:“现在游泳馆已经停业了,什么时候再恢复营业?”
对方:“这个另行通知。”
事情发生后,哈尔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前往游泳俱乐部提取水样。当地卫计委表示,目前正等待水质检测结果,体育部门也已介入,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息引发舆论关注。有网民评论说:“毒跑道”刚走,“毒泳池”怎么又来了。这种“失守”,不仅来自于游泳俱乐部一方,当地卫生部门难辞其咎。卫生许可证过期两个月都能照常经营,难道这些职能部门都习惯于做“事后诸葛亮”?也有网民质问,游泳馆卫生许可证过期两个月没人检查,监管部门都上哪儿去了?
哈尔滨公民孙东生8月26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置孩子的健康于不顾是十分恶劣的事件,不仅仅是游泳馆的负责人,卫生部门的责任人都应当受到问责。
“我认为这是非常恶劣的,对孩子、对下一代都已经没有责任感了,这样的人作为国家管理人员没有人性了。问责的对象应该多了,游泳馆卫生管理人员,黑龙江省的卫生管理部门,很多部门都应该受到问责。谁让它(游泳馆)对外的?你批准的时候设没设立监督机构、监督职责?这些部门都需要问责,但是现在谁去问责?”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