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庆云县检察院诉环保局行政违法胜诉系全国首例

山东庆云县检察院去年底对该县环保局对污染企业不作为提起公诉,庆云县法院日前裁决环保局败诉,但未宣布如何处罚。此案被中国媒体称作“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

据上海澎湃新闻网6月21号报道,庆云县法院6月20号对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的诉庆云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职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山东庆云庆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法院的判决没有提到庆云县环保局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报道说,早在2014年10月,庆云县检察院在审查庆顺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时,发现该公司自2008年8月以来,一直在未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法进行染料项目的生产,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当地群众多次举报。庆云县检察院于2014年5月、2015年1月两次向庆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庆顺公司整改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庆云县环保局虽予以回复,但未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2015年12月,庆云县检察院就庆云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职向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庆顺公司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违法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依法履职。

庆云县检察院诉庆云县环保局不作为案被中国媒体称作“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网民认为,这是“检察机关的典范,值得全国推广”。

有网民发帖说“胜诉了如何?又不会有人因此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为0!”。有网民评论说“该公司08年8月开始违规排放,16年6月法院宣判。民告官估计能拖十年了……”

对于这起检察院诉环保局不作为案,北京民间环保组织“绿色北京”负责人宋欣洲6月23号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评论说:

“我觉得这个案件只是一个特例,必须形成一个机制。环保局本来是监管环境污染的,那么对环保局的监管,应该由谁来提起?这块要明确,而不能老是一些个案的方式。“

该案也引发国际媒体关注。美国《纽约时报》中文网6月22号报道,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雷切尔.斯特恩(Rachel Stern)认为,山东的这个案子表明,中国的检察官通过起诉地方政府,正在小心翼翼的涉足敏感领域。今后的问题是,检察官是否将开始常规性的起诉地方环保局?检察官是否敢起诉县级以上的环保局?是否开始追究更高级别官员的环保责任?
江苏宜兴环保人士吴立红对此评论说:

“2007年中国发生了最大的水危机,在太湖流域,我家乡无锡500多万人口受到水污染的影响。当时我在起诉环保总局,今天的环保部。最后当局构陷了一个冤案,把我抓到监狱去了。所以说,在中国你要起诉、追究更大的环保部门的领导,除非他们政治斗争,一般来讲都是很难的。”

北京出版的《人民法院报》的报道说,中国最高检察院从去年7月起在中国13个省区市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试点。截至今年6月初,中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6件。

(记者:林坪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