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部公布系列实施新《环保法》的细则草案

中国环保部公布系列实施新《环保法》的细则草案,征求社会意见,有评论认为,中国现行政治体制和由此产生的腐败,是造成环保法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中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在明年1月1号正式实施。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是强制信息公开的主体。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违法行为一日不停止,罚款每天都在增加,这意味着理论上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设上限。第六十条规定了环保部门可以对超标超总量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停业关闭措施。新《环保法》的这些规定令该法被许多中国大陆媒体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

北京出版的《京华时报》10月21号报道,为了让新《环保法》确立的新规能得以实施,中国环保部启动了54项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10月17号,中国环保部公开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并在今年10月17号到26号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他50项配套文件也将陆续出台。

北京《经济日报》10月22号报道,中国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按日计罚的适用条件、实施程序、计罚期限、处罚金额和处罚次数。新公布的《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停业关闭的适用情形,对调查取证、审批、决定、实施整改、解除、后督察等实施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

现在美国纽约的美华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对此评论说:

“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工业结构来看,真正执行这么大力度的环保法,会令中国的经济减缓,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和当地百姓的收入会受影响。不知道中国政府对这些问题有什么相应措施?”

报道说,中国环保部此次公布的《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对查封扣押的具体对象、适用条件、实施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环保部此次公布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做出了明确要求。

美国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认为,中国大陆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条文已经够多了,中国现行政治体制和由此产生的腐败,才是造成环保执法难、有法不依的主要原因:

“其实中国的《环保法》和其他国家相比,一点也不差。但是为什么执行不了?就是因为这个体制。一个地区,共产党说了算,党委书记说了算,而且里面有猫腻,有权力寻租。为了让一个工厂违法生产,党政部门介入。环保部门就像受欺负的小媳妇,根本没有权力去执法。”

中国官方中新网日前报道,中国中东部地区10月23号遭遇十月以来的第三轮大范围雾霾。中央气象台的预报显示,23号到25号,京津冀、东北、黄淮等地将出现中度到重度雾霾天气。报道说,2011年,大多数中国人还不知雾霾为何物;2012年冬,中国1/4国土面积、约6亿人受雾霾影响;2013年,中国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之最;2014年刚入秋,中国7省、约39万平方公里已出现雾霾。最近20天内,大范围雾霾已出现三轮。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川渝四大“雾霾带”轮廓渐显。有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专家认为,这种长时间持续的雾霾,未来有可能常态化。上海《第一财经日报》则报道,中国国家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宋广生10月20号表示,中国治理雾霾需要20到30年的时间。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