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江西省重点工程的江西省艺术中心,位于南昌市京东开发区城东新区南京东路南侧,高新大道西侧。该艺术中心工程于2007年底开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程建筑面积约30000m2,当局要求总包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不得转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级优良工程标准。然而,本台记者近日接获消息人士告知,江西省当局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舞弊及违法现象。就该事件进行举报的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本台表示:“2008年3月2号,江西省文化厅下面有一个工程总投资是四个多亿,本次招标的金额是四千万,他们是分开招标的,3月2号开标以后,我们当时有七家单位,我们取前三名做为中标候选人,这在我们江西省发改委的网站上都有,公布以后,就觉得第一名工程造假。”
该名人士表示,招标文件当中规定,招标单位的得分业绩必需是施工过的案例,最后招标第一名的是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他们所呈报的建筑体是东莞玉兰大剧院,该名人士于是到东莞进行实地考察,发现玉兰大剧院有许多不符合招标之处。于是他向有关单位进行举报:“我是在江西省监察厅举报的,他们受理了之后就交给重点办去处理,重点办在明知道中建五局造假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在3月30号组织专家,出了一个评审议论结果,直接把中建五局不符合要求的把它给删了。但我不服,因为我们国家有个七部委,七部委30号令第28条名确规定,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该名举报人说,做为该次江西省艺术中心的举报单位,重点办在明知中标单位中建五局质量有不达标之处,仍然包庇他们。
记者于是致电江西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方贤会查询投诉事件,
记者:有其它人士投诉说你们在对待招标过程中的处理就已经违法,据说明明是中建五局他们在很多方面都没有达标,但就继续让他们来从事工程项目,我想问是否有这样的事?
方贤会:妳是哪个单位我们都不了解。
记者:我是媒体,自由亚洲电台。
方贤会:你们如果有些什么情况通过规范的途径来了解。
方主任并没有正面响应记者的查询。本台记者上网查询关于江西艺术中心工程建设数据,发现其官方网站上写着,该艺术中心内容及规模为总建筑面积48720平方米。其中:美术馆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剧院(1500座观众席)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音乐厅(1000座观众席)建筑面积5470平方米。熟悉此事件的一位知情人士王先生告诉本台记者:“有这么回事,因为我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专家,然后他核对了有关法律,觉得当局违反了七部委的三十号二十八条令。”提供本台此事的消息人士忧虑,江西省艺术中心在尚未动工便已存在官商包庇现象,这个做为江西省重点工程,达到四亿多的艺术中心恐怕会便成豆腐渣工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