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债务违约阻碍金融改革

美联社十一月十九号星期四发自北京的一则消息说,中国政府誓言要进行的金融改革受到中国版“大而不倒”的债务违约央企问题的阻碍。

自从去年年初超日太阳在价值40万亿元人民币的庞大债券市场成为首家债券到期违约的企业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 甚至央企对自己几年前或短期发出的债券开始因为“支付困难”或“无法支付利息”而违约。最新一例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钢集团下属中钢股份。美国中国经济问题专家梅凤杰先生星期四表示,中国政府不能一味地因为中钢股份是央企的一部分,属于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 大而不倒而进行救赎:

“中国的央企实际上有相当大一部分属于比较落后产业。 前段时间,特别是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中国政府为那些央企注入大量资金,央企本身也发行了很多债。 现在,发行的债务陆续到期。 到期没钱偿付就出现了违约问题。虽然中国政府按理说不应该救助那些违约央企,但是央企肩负政府的许多重任,政府又通过央企从百姓吸纳大量财富,中国政府对投资于央企所产生的损失应该承担责任。 由此, 中国政府一方面要给受损百姓给予补偿,一方面同时限制央企的发展, 不能再让央企与民争利。 现在。中国钢铁行业十分不景气, 价格跌得已经不如白菜价。 这本身也说明中国经济出现了大问题。当中国经济出现大的问题时,如果政府只挽救国企,私营企业就会必然被削弱,新兴企业就会必然被限制,技术进步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由此我认为, 中国政府对于违约的央企要补偿投资的民众损失,同时要逐渐削减对央企的扶持和救助。”

中钢股份2010年发行规模20亿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5.30%,由中钢股份的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担保。该债券存续期从2010年10月到2017年10月,2015年10月20日为付息日,并且面临投资者回售行权。惠誉国际评级有分析师近期对外表示,如果中国国有企业没有得到救助,就会在市场上引发一定程度的混乱。对此, 在美国智库开托研究所访问研究的原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夏业良博士星期四表示:

“过去, 当中国向市场经济推进时,曾经从理论上讲,原则上说,未来的企业都是可以经受市场考验的,都是可以运行破产的, 包括银行。 然而, 在现实中, 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国企从来没有破产的, 更不说银行了。当银行有了严重的债务问题,按道理是要破产, 但政府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债务, 然后核销。 核销以后就等于是14亿中国人为银行债务买单了。这种收购债务和核销债务已经重复多次。 现在最新的消息是说,中央政府已决定让有的银行可以破产, 但是究竟哪家银行现在还不好说。”

有体制内学者针对央企债务违约问题表示,“央企也是市场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他企业有违约,央企也有可能违约,市场永远是风险和收益并存,你不可能只要收益,把风险都推给别人。”对此,梅凤杰先生强调,央企并不是市场化的产物,也没有成为市场化的一部分:

“央企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和财政补助, 并不是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其次, 央企的盈利并没有真正转化到中国民众当中。 央企上缴财政的利润与其规模和受到的政府扶持不成比例,应该说非常少。再者, 央企的利润并没有通过二次分配, 成为像社保基金的一部分。 如果说参与了国家收入的二次分配, 那也只是象征性的。 从这点看, 央企并没有承担起中国经济真正市场化的责任。”

早在今年年初,有不少专家学者就预测,中国或将迎来一波债务违约大潮。当然,在违约的企业中, 有国企, 也有民企。不过,梅先生表示,中国政府应该允许那些所谓“大而不倒”的央企破产, 因为债务违约在中国将成为常态。《中国证券报》星期四有评论认为,允许局部可控的债务违约,有利于债券市场自身的长期健康发展,是中国经济优胜劣汰的必由之路。 然而, 当国企, 特别是央企债务违约时,中国政府认为是“局部可控的债务违约”吗?

记者:闻剑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