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吨大蒜事件韩国主张合同规定质量不合格就得退货

中国山东农民向韩国出口的2200吨大蒜因质量不合格被退货的事件在国内被炒的沸沸扬扬。但是,韩国方面的说辞却并不如此。韩国强调,根据招标的规定和合同,质量合格以抵岸后的检查为准,其中利用一氧化碳的熏蒸消毒(COT)不符合韩国的国家标准。

中国山东农民通过招标向韩国出口2200吨大蒜,抵岸后因检查不合格被退回的事件,据农民向中国国内传媒表示,韩国方面在出口前的检查合格,但是抵韩后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因此被退回。

对此,韩国方面表示,所有进口的农水产品都必须经过植物检查所、食药厅和农本院的检查,这是执行了20多年的惯例,同时也是招标和合同里明确标记的条件,不合格的产品只能退货。

至于出口前的检查,韩国方面表示,是进口单位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委托的一项检查。出口前检查只是对产品状态和规格进行的查验,根据合同,抵岸后的检查才是决定质量合格与否的唯一标准。

15年前的2000年,腌制和加工大蒜从中国大量出口韩国,引发韩国蒜农的抗议。韩国政府为了安抚蒜农和国内舆论,将进口关税从30%上调10倍(300%),由此促发了首次中韩贸易战争。当时中国方面作为反击停止了韩国手机和聚乙烯的进口。

不能为了几百万美元的大蒜而牺牲约5亿美元的手机和聚乙烯出口,但是又不能罔顾蒜农的利益和舆论的抗议,结果韩国政府划定大蒜配额,允许以低关税每年从海外进口1.4万吨大蒜。上述的2200吨也就是去年1.4万吨配额当中的一部分。

虽然可以从任何国家进口,但是考虑地理位置和运费等因素,多年来中国是唯一参加招标,向韩国出口大蒜的国家。从韩国方面来说,被迫定下的1.4万吨大蒜配额,在进口的质量管理方面当然不会含糊。

对于中国农民的诉苦和韩国官方的主张,在首尔观察到的退货事件,似乎是中国农民并没有完全熟知招标和合同里的规定。若从法律方面辨别对错,农民胜诉的可能性应该并不很大。壇国大学教授徐明济说:“民事上的诉讼应该也有可能性,但是对于因质量问题退货的诉讼,胜诉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但是,中国方面既然由新华社和央视报道农民的哭诉,有可能会重演15年前的中韩贸易战争,尤其在对韩贸易逆差持续走高的情况下,中方应该握有相对地更多的筹码。

目前2200吨大蒜已经运回了山东,韩国方面对此事件的报道相当地消极,中国方面暂时还没有进一步的举措。

特约记者:刘水 责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