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说,行动计划中规定的人权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但有海外华裔学者却质疑中国政府的说法。
据中国官媒新华网报道,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说, 2012-2015年期间,中国在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法制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推进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认真履行国际人权条约等方面,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报告还说,中国政府回应社会热点和民众诉求,在促进人权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举例说,自2012年起,异地高考逐步开放,受教育权得到更加充分的落实;
此外,2013年12月,中国政府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2015年8月,对四类服刑罪犯予以了特赦,并在立法上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从而使适用死刑的罪名从原来的55个减少至46个。
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就中国的人权报告表示:
“自习近平上台以来,对异议人士和维权律师大肆抓捕,像王宇等律师到现在还被关押着,罪名也不清楚,难道这显示了中国人权状况的好转吗?”
旅美华裔学者谢选俊就中国人权的实际现状到底如何这个问题表示,中国政府谈人权一般总强调特殊国情、经济权利等,而不愿意注重人的一些基本权利:
“中国政府所强调的特殊国情其实就是共产党的专政,其实中国国情也不至于那么与国外不同,以至于老百姓的人权诉求也不同与国外。中国人权状况解放前其实比现在要好得多。”
新华社当天的另一则有关报道说,6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总结会议指出,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
报道说,目前,中国正在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新一期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在不久后发布。
在美国纽约的谢选俊先生指出,中国政府虽然在人权问题上总是强调老百姓经济生活的好转等,但却从来不允许老百姓对政府的税收问题有所知情。实际上,让老百姓拥有纳税人权益,即,有权问责政府如何收税和开支等,才是真正的人权进步:
“既然中国政府总是在人权问题上强调经济权益,那么,为什么不让老百姓决定政府应该收多少税、应该如何花纳税人的钱等问题? 实际上,纳税人权益是所有政治权利的基础。中国政府现在连纳税人这个词都不让用,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它是多么心虚的。”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是继2009—2010年的首次同类计划之后,中国政府发布的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中国《国际人权行动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和外交部牵头,并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行动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
(记者:希望;责编: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