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发布的《 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实施八个月来,引起中国民间机构的质疑。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民生观察工作室、浙江爱心工作组、北京兴善研究所星期二发布通声明,认为该规定不仅侵犯精神病患者权益,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滥用精神病学迫害人权的情况,人为制造精神卫生灾难,并要求立即取消及调查该《意见》 实施以来的各项社会反应和后果,撰写调查报告,作为科学依据。
北京兴善研究所负责人滕彪当天对本台说:“ 很多人包括一些上访者,包括有一些因为政治原因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没有任何严格的程序。浙江省的这个新的规定很容易成为精神病滥用的一个因素,有可能把一些不听话的访民,一些维权人士也以精神病为借口强制送到精神病医院。”
该规定除了可能造成正常人被强制送精神病院的情况,而对于一位患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也受到不公平对待。
滕彪说:“精神病滥用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有一些人刑事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他们本来极有可能有精神病问题,但是司法机关拒绝给他们做精神病鉴定,也会造成严重的问题,像最近的何胜凯案等等。”
浙江省制定的这项试行规定,主要针对七类重点人员,包括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重点上访人员等。只要公安认可即可以“ 精神病患者”对待。制定者声称是“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护”,还说是“为全面提高中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长期关注精神病患者的《民生观察工作室》 负责人刘飞跃对此提出质疑。
他说:“ 表面上看,他讲的是对精神病人肇事照护,有些精神病人他会有一些攻击性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那么通过我们来看呢?包括爱知行万延海先生,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意见,都认为这方面的做法现在有很大的隐患, 说明当局对精神病人这类弱势群体非常容易扩大化。”
访民被送精神病院的情况,时有发生。
刘飞跃说:“没有精神病的人他也以精神病人肇事者名义来进行他们所说的管控,就像在访民群体当中包括在异见人士、维权人士当中,很多人就是因为他们一些活动进行的表达,被冠以精神病的帽子关到精神病院。”
本台不久前曾报道,一位湖南访民被送湘潭市第五医院精神科,强制住院,维权人士前往营救,医院却通知信访人员前来拦截。
经常接触弱势群体的北京一家NGO组织行政主管林峥说:“很多访民在上访过程中,肯定会产生一些精神比较偏执,但还没有达到应该送进精神病院这个程度,但是公安会利用这方面的一些说法,就说这个访民是精神病,他们倾向于这样认为,所以就把这些访民送进精神病院。现在有条例之后呢?他们权利就更大了,公安可以程序更简便的把这些访民认定为精神病。”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