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少女遭轮奸跳楼亡 警员涉案官通告称猥亵(组图)

由网络率先曝光少女在湖南凤凰县被执法人员下迷药及轮奸后在酒店跳楼死亡的消息引起关注,迫使凤凰县方面在事发两星期后,终以少女遭猥亵后跳楼死亡通报事件,并说五名嫌犯落网,其中两人为警务人员。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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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湖南凤凰县 (网络/丁小)

近日有网民发贴披露一名湖北少女在凤凰县被多名执法人员往饮料中下药进行轮奸后,在天下凤凰大酒店九楼跳下死亡。该贴本周经大陆热门的天涯论坛置顶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而本周三凤凰县政府门户网以回应网民就事件真假询问为由刊登了一封落款为公安局发于21日的公告,题为凤凰县 “9.4”案件事实真相。将事件描述为少女遭猥亵后跳楼死亡,落网的五名该县嫌犯中一名修车的、两名公交车司机,一名交警,一名交通协警。

该县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周三回应本台询问时称少女尸体已经被火化,至于仅是猥亵还是轮奸,该工作人员的回应也有保留。

政府人员:他们说火化了。

记者:火化前有没有作尸检?

政府人员:有啊。

记者:是不是只有猥亵没有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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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首先在网络上曝光的少女遭迷奸轮奸后自杀的版本。(网络截图/丁小)

政府人员:你问这些我们怎么知道,你要找专业人士或者搞刑侦哪些。

他还透露,死者家属到了凤凰当地,他们不要经济赔偿要依法处理。

政府人员:家人的态度说不要经济上的赔偿,只要我们这边能依法办事就可以了。涉案的五个人三个被捕还有两个在逃。

记者:但你们政府网站今天说五个都被捕了呀!

政府人员:那我知道的是前段时间的,可能这几天他们又抓到了。

记者:涉案全部是警员么?

政府人员:两。。有一个是交警部门。。做临时工的吧!有两个开公交的吧!

综合凤凰县公安公布的案情称,死者邱某,女,16岁,是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人。

9月4日,她和3名朋友从湖南吉首到凤凰县游玩,由凤凰本地的朋友接待午饭,席间几人喝了酒。

饭后,到“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期间交警龚某、徐某加入,包厢内继续喝酒。

而后邱某和候某被林某(修车的)等几人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开了四间房休息。在房中,韩某(公交司机)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

本台记者周三分别致电天下凤凰大酒店以及“万紫千红”KTV,工作人员对事件无不三缄其口。

凤凰大酒店:您刚才说的这个事情我那天没在上班,当班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

KTV: 没有啊,我这个不知道不清楚啊。

记者:政府网站说在你们这儿唱歌才回酒店跳楼的?

KTV:我是服务员,不知道这个事情。

记者:最近有没有公安来你们这儿调查?

KTV:没有吧。

而拨打凤凰县公安局的多个电话,都无人接听。

根据以上那名县政府工作人员称,目前该县坊间都知道这个事情,并且引以为耻。

政府人员:我们这边当地人都说在这里出这个事情对旅游业会造成不良影响吧!

记者:就说当地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

政府人员:那当然了,我们都觉得这个对我们整体凤凰人的印象都挺不好的。

公安通告指9月8日已成功侦破该案,为何一直不见媒体报道?而至今才进行公布显然是对网上舆论的反应。

但网民并不买账,官方“真相”一出,就有人对字里行间进行了解剖,并提出质疑,包括下迷药的环节被略去,而猥亵以及“欲与其发生关系”都是含混的表述,究竟行为是怎样?通报中多使用 “等几人”,到底是多少人呢?而案情描述中交警龚某和协警徐某只出现过一次,其他地方都被以“等人”带过,是否刻意淡化执法人员的角色呢?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