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洁被害案进行第二十九次庭讯

去年五月十一号在德国德绍地区发生的暴力强奸谋害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案,二十二号进行了第二十九次庭讯。

一年前的五月十一号,在德国德绍地区发生了极其残暴的暴力强奸谋杀案。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被两位德国二十一岁的情侣男女诱骗到楼内,惨遭暴力强奸杀害。案发两天后发现尸体,十二天后,五月二十三号两位案犯自首;两天后,二十五号内政部宣布设案调查;一周后,五月三十号检察院宣布立案起诉;半年后,十一月二十五号开庭。又过了半年,本周,五月二十二号该案进行了第二十九次庭讯。

第二十九次庭讯听取了拉斯尼茨(Raßnitz)的两位监狱管理人员的证词。一位是刚刚退休的监狱少年部主任。退休前,他曾经多次和二十一岁的男被告接触。他说,被告是一位难以接触的监狱犯人。刚入狱的时候,他不停地抱怨,犯人的衣服太差了,监狱里进行体育活动太少了,以及他受到其他犯人的欺侮。一月,他曾经因为膝关节受伤感到医生和护士处理不当,而攻击护士和女医生,因此受到了处罚。但是此后他表示了后悔和道歉。在接下来的几周他在少年监狱出尽风头,和那些狱友大谈审判经验,他说,法官和检察官都是满嘴喷粪,起诉书都是童话故事。在少年部,他是年岁最大,一天到晚夸夸其谈,和一位最年轻的关系很好,但是对于其他人他则避免接触。

另外一位证人,成人监狱的代理主任的证词和前者有些矛盾。他认为,一方面二十一岁的被告很适应成人监狱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又是个变化无常的人。和他接触及谈话,会让你感到你会随时处于危险境地。但是对此他又说,虽然如此,被告从来没有进行过暴力进攻,他只是在言语极其粗暴。

对于这次庭讯,李洋洁父母的律师佩茨讷在开庭后对媒体说:在听证了两位监狱管理人员的证词后,在上次庭讯中提出心理鉴定的法医朗格尔说,他的意见没有任何改变。他们可能认为,二十一岁的被告对于批评的反应及其恶语威胁,完全是被告不成熟的特征,但是对他来说,这恰好是一个很重要的相反的证明,被告具有人格障碍,很难用教育影响改变他。为此,他再次强调说,对被告应该使用成人法律判决。

据报,二十三号,星期二法庭会进行第三十次庭讯,被告律师还将提出陈述。这个过程何时结束,目前还无法知道。

(特约记者:天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