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应美国要求而拘捕中国华为科技公司财务长孟晚舟的案件,6日在加拿大卑诗省法院再度开庭,法庭确定明年1月20日开始引渡聆讯,预计同年10月至11月审结。华为在庭后发声明重申,孟晚舟的行为在加国不属犯法。
这次法庭主要是讨论引渡聆讯的时间和技术性问题,孟晚舟本人并未出席,法庭外也很平静,没有任何人到场抗议或支持。
孟晚舟律师在法庭上强调美方对孟晚舟的金融欺诈指控,是基于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规定,但加拿大并未对伊朗做出相关制裁,所以不构成犯罪,不能满足“双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的引渡条件。辩方要求,将研判孟晚舟是否双重犯罪的案件与引渡程序案分开处理。控方认为将两案分开处理是浪费法庭资源,况且双重犯罪本来就是决定是否引渡的一个关键,加拿大司法史上也没有先例分案进行。法官最后批准辩方提议将两案分开、但要同时展开,并强调辩方不能以双重犯罪问题拖延审讯。此案2020年1月20日开庭,预计2020年10至11月结案。
加拿大卑诗省公益法律服务谘询官吉米言表示,从这次庭审的控辩说明就知道,未来引渡聆讯的主要争论点就是“双重犯罪”是否成立。吉米言说,金融欺诈在加拿大和美国都属于犯罪,但提供的资料虚假不见得就是欺诈,还要看作假动机,未来要依证据才能判断,加拿大对伊朗制裁的规定本来就比美国宽松。
“在这种宽松的情况下,要看他是不是有故意要隐瞒来做这笔生意,这还有待证据进一步展开。上一次我注意到,在法庭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孟晚舟的律师说:我没有看到任何金融诈骗或舞弊的证据。”因此吉米言表示,在未来的引渡聆讯过程中,美方提供的证据究竟份量有多重非常关键。
加拿大华为公司媒体事务副总裁班杰明·豪斯(Benjamin Howes)在庭后发表三点声明,强调孟晚舟在加拿大没有犯罪。“第一,美国对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并不构成犯罪,引渡申请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第二,美国政府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充分,没有证据证明孟女士曾误导过任何金融机构。第三,加拿大的执法存在严重的程序滥用,孟晚舟在机场被捕时的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
孟晚舟如今已被保释,住在温哥华价值一千多万的自家豪宅内,需配戴电子追踪器,但可自由行动。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柳飞 责编:嘉远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