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代表回复“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的官方报道

6月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通过官方媒体表示,中国县乡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只有“代表候选人”以及“正式代表候选人” ,而“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当天,曾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的许志永就此发布看法。

中国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从今年7月拉开帷幕。目前在各地陆续出现的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通过官方中央电视台表示,中国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通过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以及经过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因此“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当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就此向本台表示,对独立于政党之外候选人的称谓,无需法律依据:

“这个说法也没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说只有两类候选人:一类是政党团体推荐候选人;一类是十人以上选民联名推荐候选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独立候选人如果说作为正式的候选人来说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但是独立候选人这种说法是不需要法律根据的。就像给一个人起名字不需要法律根据一样。独立候选人其实独立于这些整个体制之外的吧。有这个含义。”

2003年11月,许志永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北京海淀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获得所在选区选民的支持高票当选,成为北京市第一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区级人大代表。4年后,许志永再次于2007年竞选连任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至今。

近年来,中国民间对以所在选区10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的参选者,先后出现过 “公民候选人”、“联名推荐候选人”或“独立候选人”等多种称呼。而根据中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士外,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在北京的宪政学者张博树表示,目前在中共组织部门主导的基层人大选举中,普通公民利用“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议政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其实这条报告它算名义上的法律条文的解释,回避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这是独立候选人,虽然是没有法律的根据。但是在中国现存的社会体制之内其实是很清楚的。我们现在的选举事实上绝大部分是县和乡一级的代表。它的产生是由中国共产党它的组织部门内定的。有些候选人,他没有办法通过这样的途径来获得候选人的资格,就希望能参与到人大选举当中来。那么就得想办法,由十个人以上的选民联名就可以提供。它不是由组织推荐的,这样一个独立候选人他是针对组织内定。”

自从中国作家李承鹏上个月通过微博公开表达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后,目前中国互联网天涯社区的商务总监梁树新、中国作家协会成员夏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英文《中国日报》总编助理夏商、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以及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福州等地的,都有公民表示准备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的消息。许志永认为,独立于政党、团体推荐之外的候选人积极参选,这对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与法制进步将是一个重要的契机:

“公民进行参选其实能够推动人大代表制度。能够让更多的人,让热心公益的人当选,人大也更能起作用。我想最重要的还是争得选民的支持。就是踏踏实实的服务选民。真正发现选区存在的问题,帮助选民解决问题,提供服务。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得到越多的人支持,得到足够的人支持就能当选。”

据官方中央电视台周三的报道,参加本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也有6亿多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政法委负责人当天也表示,本届全国的县乡基层人大选举与以往不同,将实行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方式,实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