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在韩国重又受到重视 民间团体要求学习汉字的权利

韩国民间团体和学生家长等300多人认为,政府目前推行的韩文教育排除汉字,因此侵害了学生可以学习汉字的权利。他们以此起诉政府,星期四在宪法裁判所与被告方的政府方进行了法庭辩论。

韩文是在约550年前的李朝研制出的文字,相对于汉字的表意文字,韩文是表音文字,所以韩文几百年来在韩国国内也并没有受到重视。李朝当时的所有公文都是以汉字书写,1945年成立大韩民国之后,所有报章杂志还是以汉字为主,韩文只用来作为助词。

1970年代开始,韩国推行韩文专用政策,将1817个最常用的汉字定为基础汉字,然后取消其他汉字的使用。2005年政府推出《国语基本法》,规定韩文为韩国固有的文字,从此之后,所有的教科书一律采用韩文,政府的公文和报章杂志也都不再使用汉字。

但是,近年来随着与中国的交流频繁,汉字在韩国重又受到重视,不少学生到补习班学习汉字,因此发展出民间团体向法院起诉政府的情况。

原告方的民间团体和学生家长认为,学习汉字有助于高尚的人格形成,但是义务教育根据《国语基本法》排除汉字,只教育韩文的结果,侵害了人格形成的权利,和父母教育子女的权利。他们指出,韩国的《国语大辞典》里的词汇当中,58.5%都源于汉字,在认识了汉字之后,才能更正确地了解韩国话的意义。首尔大学教授沈载起说:“在我们韩语的有些部分里,认识了汉字可以更明确地了解韩语的意义,所以最好能混用汉字和韩文,互相补助和协调。”

但是,政府机构的文化观光部却主张,《国语基本法》并没有排除汉字,而只是一般人觉得韩文使用起来更方便。在不借助汉字的情况下,只利用韩文也可以充分地书写公文、报章杂志,和人际交流过程中的意见表达。在此情况下若混用汉字和韩文,将会造成不必要的国力浪费。首尔大学教授权在一说:“我们认为,书写方便和容易读,是生活文字的往后发展方向。”

有关汉字使用的上述辩论星期四在宪法裁判所进行,法官暂时尚未作出判决。

目前,韩国的年轻人很少认识汉字,几乎没有人能用汉字完整地书写自己和父母的名字。但是,比较富裕和重视教育的家庭,却在加紧对子女的汉字教育。

(特约记者:刘水;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