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省蓬莱市11月19日发生一场幼儿园接送面包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事件,导致12人死亡,3人受轻伤。山东蓬莱警方称,发生事故的面包车超载。
据中国官方的《新京报》报道,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11月19日发生一辆拉沙大货车与一幼儿园接送面包车相撞时间。事故造成包括11名幼儿在内的12人死亡,3人轻伤。据山东蓬莱警方介绍,事发车辆为潮水四村园雇用,属8座面包车,实载15人,为1名司机和14名幼儿。一位村民介绍说,开车接送孩子的女司机来自附近村庄。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为此打电话到山东省蓬莱市公安局询问事故详情,但接电话的值班值班员一听到记者介绍所属媒体单位就马上挂了电话。
记者又打电话到蓬莱市委宣传部,接电话的张部长表示,记者需要首先得到外事局的许可:
“您是哪个电台的?这样吧,您先给国家外事局打个招呼。我已经就此事发过通稿,您在网上可以找到。对不起。”
中国近年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导致多名学生及儿童死亡,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为此,中国政府于2012年4月颁布了《校车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了校车规格,也列出了超载等违例行为的罚则。然而,幼儿园与高中学生均不在此条例的保障范围内。中国公安部也曾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但迄今为止,校车或幼儿园接送儿童的车辆,由于超载等原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伤亡的事件仍频频见诸媒体和报端。
就此现象,海外中文网刊《中国事务》的主编伍凡表示,这显示了中国许多提供校车服务的公司企业只顾赚钱、省钱,而严重违反作了规则和安全条例,政府的法令法规也根本就被忽视:
“这些提供接送学生和儿童的校车服务机构,都只顾了赚钱、省钱,孩子们却成了牺牲品。他们把孩子像装牲口似的挤进车辆里,这种超载现象经常造成车祸和死伤。”
中国校车网2013年11月24日曾刊登一篇题为“校车事故频发引发的思考”的文章说,校车不规范是威胁学生安全的重要原因。文章指出,校车不符合相关标准,多数校车都是学校、幼儿园买的或租用的二手车,很少有学校和幼儿园专门购买新车接送学生。同时存在严重的超员超载现象,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不少学生搭载农用车和“三脚猫”上学放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家长既担心,又很无奈,明知这样的车不安全,但是没有正规的校车,只能让孩子冒风险。正规校车缺乏,造成了“黑校车”泛滥,超载等违规行为,给孩子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文章表示, 落实政府责任是解决校车问题的核心。
美国得克萨斯州科技大学的教育心理学系主任蓝云先生就校车安全问题表示,政府主管部门及校车运营机构,都必须担负起保障学生和儿童安全的责任:
“主要是在操作上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一定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我都不能想象那么多学生怎么能挤到那么小的车里?那样的情况就是事故的隐患,就很可能要出事,而且一出事就是大事。我觉得国家立法来解决学生交通问题的同时,一定要有管理的条例跟上,而且这些管理条例也要让运营公司赚钱,不让它赚钱这样的服务将来就没有人再搞,但一定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运作上一定要有可操作性,比如城市的交通条例,怎么做到校车优先?校车的设备不一定很好看,像美国的校车看上去傻傻的,可是非常牢,设备的更新、保养、司机的培训问题很可能这些问题都要具体化,都要把它做成可操作才不会出这样的事。
中国公安部在2011年12月召开的有关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视频会议上提出,要严格校车驾驶人安全资格的审查、校车安全状况的检查、以及路面通行执法和责任主体的监督等。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当时曾要求各地警方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对未登记备案、擅自改装和加装坐椅、安全性能不过关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整改。另外,会议要求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
记者:希望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