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于本周就《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举行表决

据法新社和中国《环球时报》等媒体25号报道,中国人大常委会有可能于本周就《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举行表决。《草案》一旦通过,外国非政府组织必须向中国政府汇报其活动;如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也要事先取得许可。

4月4号是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据法新社和中国官方的《环球日报》等媒体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就在这个星期表决通过该草案,使其成为法律。《环球时报》援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芹的话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是为外国NGO在中国的合法和正常活动提供法律边界。

中国一直限制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与发展,最有名的限制措施是规定这些组织在中国找一个“挂靠”单位。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政府将在本周表决的《草案》要求外国非政府组织向中国政府相关机构汇报其活动,并停止(curtailing)招募支持者。

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劳工观察主任李强表示,虽然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约谈或“茶叙”将被制度化,但就其主要方面来说,中国考虑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将是一部消极的法律:

“你向他汇报工作,他就不让你做了。这是个退步。”

李强说,《草案》一旦通过,将是对中国公民社会的打压:

“想限制的(非政府组织)限制不住,不想限制的反而不愿意来了。这(指当局考虑通过的《草案》)对于中国的环境保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是负面的。”

中国律师杨在新表示,中国政府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清理”去年就开始了。杨律师说,中国政府不信任外国非政府组织,说它们所从事的 “水很深”:

“(中国政府觉得)它们必须掌握NGO的具体操作、资金来源、人员的参与。”

法新社说,中国媒体近年来指责外国非政府组织破坏中国国家安全、试图酝酿旨在推翻执政党的“颜色革命”。杨律师说,现在不大会发生“颜色革命”:

“目前根本不存在‘颜色革命’的状况、基础或者可能。”

法新社说,法律界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员工反映,中国的环境对他们的限制在日益收紧。

(记者: 杨家岱; 责编: 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