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乡市一小学在本应上课的“五一”假期前一天私自放半天假,四名女学童放学后戏水时溺亡。事后校方卸责认为是意外事故,乡政府以不发3万元救助金为由逼迫家属2小时内埋葬尸体,并威胁不准再追究责任。
4月28日是周日,但根据国家规定的“五一”放假安排,本应该是学生正常上学时间。但湘乡市育段乡大桥学校在未事先通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在上午11点放假。四名年纪约12岁的女学童叶欣芸、周达美、李梦如、杨娜下午3时许戏水时不幸溺亡。事后,校方及乡政府对死者家属宣称事件是意外事故,乡党委书记童望秋在与死者家属开会过程中要求下午五点之前必须埋葬四人的尸体并不再追究责任。若家属不从,政府将没收给予每家的三万元救助金。
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士曾向本台爆料,记者周五采访了死者叶欣芸的父亲叶碧武:“29号开始放三天五一假,28号就要上全天课,我小孩他们学校在没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在上午11点就放假了。我的孩子回到家被另外三个小孩叫到一起去玩,就在河里淹死了。我打电话叫媒体来,我们乡宣传部不让他们来。乡党委 书记说5点之前不埋,一分钱不给。”
无奈之下,四家在两个小时之内匆匆掩埋了孩子的尸体。但家属认为,若学校根据国家的放假安排28日全天上课的话,孩子就不会死亡。但校长坚持认为是意外事故,拒不承担责任,引起了家属的强烈不满,他们到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上访,要求给说法。
叶碧武说:“学校一点责任也不承担。现在抗议也没用,我们到教育局和市政府去了,但他们官官相护,说这个责任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拿到的放假通知是3天,而他们放了3天半。”
记者周五多次拨通了育段乡党委书记童望秋的电话,但均遭迅速挂断,拒绝接听。
记者周五联系到了大桥学校校长阮桂清,他不承认校方违规放了3天半的假,称那只是"放学"而不是"放假"。并认为家长追究学校责任是因为嫌政府3万元的补偿金太少:"我们校方没有责任,你听清楚了没有?那一天是期中考试,是放学,不是放假。如果有100个学生,那我们有没有100个老师跟着你一起到家里,这肯定不可能。为了政府救济的三万块觉得少了,就到外面告状,这肯定不讲道理的。"
记者:"国家的放假规定是28号是整天上班及上课的,你们是不是违反了这个规定?"
阮桂清:“那一天是应该上一整天,但上半天的也不只是我们这一个学校。”
但在记者多次追问下,他对是否违规的问题未作回答。
叶欣芸的姐姐叶智周五对记者表示,乡党委书记童望秋要求他们领了3万元救助金就不可以再闹事。而四家人不服,去上一级政府告状又被打发回了乡里。公安局在没有和死者家属接触过的情况下已经结案:“村干部到家属家里,叫他们全部把3万块钱领了。他们(乡政府)就是觉得政府给了你们3万块钱,那这个案子就结了,这是意外事故不是责任事故。后来我们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市政府找了乡政府,乡政府童望秋找我说要我理解他们基层干部的苦衷。出事之后校长和乡政府人员就到死者家属家里,第一句话就是‘这是意外事故,我们也感到很悲痛’,公安局也已经查了已经结案了。家属完全不知道,也没找过家属做笔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忻霖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