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强律师发表在博讯网上的这份声明说,他1995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后,曾被山东省司法厅无辜扣押执照2年时间,并多次被剥夺注册的权利,原因是他曾担任一些异议作家和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人。李律师说,中国司法当局对他的打压是违反律师法和律师管理规定的,并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鉴于中国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的签字国,他决定趁滞留美国之际,向联合国提出申诉,恳请联合国帮助维护他的合法权利。
北京律师李和平表示,李建强所争取的是他的回国权和执业权:
“李建强律师现在他要争取回国权,还要争取他在国内的执业权。向联合国要求给他一个保证,或者要求它和中国政府交涉,保障他的这种权利。”
李和平律师说,李建强的案例不是个例,中国有多名律师有同样的遭遇。李和平说,律师的职业环境和生存状况是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晴雨表:
“李建强原来在国内执业的时候我和他见过面,我认识他。我也知道他原来的律师证被管住,并且有一段时间不给他;并且李建强律师证不给注册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在中国有好多律师因为仗义执言,严格按法律办事,他们的律师证不能够更新,就不能够做律师了。举一个例子,前一段时间有唐吉祥、刘丽被吊销律师执照,还有江天勇律师、滕彪律师,上海的翟爱宗律师。可能我介绍的里面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更多的律师遭遇到这种麻烦。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晴雨表。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制状况好的话,律师的职业环境应该是很好的。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律师生存状况是非常非常令人担忧的。”
旅美权益人士刘念春也说,当局不喜欢的律师受打压不是个别现象:
“李建强以前在大陆从事律师工作,从事时间也不短。因为中国司法不独立,实际上一直强调司法在共产党领导之下。李建强这种情况在中国不是个别现象,是一种普遍现象。只要做了共产党不喜欢的事情,就会受到打压,而且这种打压随着(政府)对你所 做的事情的不喜欢程度越来越厉害。高智晟律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高律师本人现在还处于一种消失状态。本来他是缓刑的,整个这个人就失踪了,这种情况在中国不是一种个别现象。李建强受迫害的程度远不如像高律师,他只要受到迫害,就有维护自己权利的自由。共产党不是说‘哪里有迫害,哪里就有反抗’吗?迫害得越深,人家反抗得应该越强烈,这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迫害的越大,当然反作用力也就越大。李建强上联合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但是正当的,而且是必要的。中国不断地有人上联合国,以前是胡艳,她因为拆迁上联合国维护自己的权益。共产党给了胡艳适当的补偿。它既然是这样,人自然就越愿意到联合国进行申诉去。”
北京的李和平律师说,在其他国家,有了律师执照就可以执业,在中国光有律师执照并不意味着有执业资格,要执业必须履行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通过年检、获得注册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才有执业资格。他说,这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规定。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