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告“诈骗”罪的四川自贡维权人士刘正有一案星期四进行二审,他的辩护律师郑建伟星期三前往自贡看守所会见了刘正有。刘正有坚持自己无罪,但是也做好了被维持原判的思想准备。他在看守所得知了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欣喜之余,手铐告诉他仍然不自由。 星期四的庭审结束后,郑建伟告诉本台记者,法官宣布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郑建伟说,“因为当庭我们讲了几个东西,就是刘正有在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行为,他不是诈骗的犯意的提起者,既然无罪就不是主犯,要求确定他无罪,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刘正有就是想诈骗,证据不足,这是我们提出的观点;另一个是刘正有现在的身体状况,继续羁押也存在问题,不管判什么样的结果,是维持还是改判,都应当对刘正有羁押的状态有一个改变”。
记者,"今天开庭有多少人?"
郑建伟,"旁听的公民有20来个,就是访民来旁听,都是刘正有认识的访民,庭审完了以后,下面的访民就大声地说刘正有是无罪的,刘正有是受害人,大家将来还可能联名为刘正有呼吁,主要是当地的老百姓要为他呼吁"。
自贡当局先前指控刘正有不具备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格,却伪造经历骗领社保基金。一审中,法庭查明刘正有没有伪造个人经历诈骗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犯罪行为。但在今年8月20日的法庭判决中,他仍然被判处2年徒刑,并处以罚金2000元。刘正有马上提出自己无罪并上诉,郑建伟也向法院阐述了将刘正有判有罪的异议,并对自贡自流井区法院对被告量刑表示不公平。
在此案发生过程中,为刘正有呼吁奔走的妻子和女儿也多次遭到当局的拘押和骚扰,家庭处于离乱之中。 刘正有的女儿向本台表示,无论如何她都坚信父亲是无罪的,“本身我爸爸就是无罪的,我希望他无罪释放”。
刘正有是四川当地知名的维权人士,长期以来一直积极投入当地的维权活动,尤其关注失地农民的权益问题。2003年被中国新闻社《新闻周刊》评选为十大维权人物之一。他也是《零八宪章》的第一批签署人,外界也认为当局因此而对其进行构陷,千方百计利用“诈骗罪”名义进行惩处。 同样也是四川维权人士的陈云飞告诉本台记者,“自贡的访民弱势群体都有一句口头禅,我们可以不要市长,但是不能没有刘正有,这就是传达一个声音,就是他代表了弱势群体和访民说了一些话,虽然他说的话解决不了问题,但是他作为老百姓一个倾诉对象,也把这些事情披露到社会上来,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所以(当局)真正就是打压他”。
与刘正有同时入罪的还有一系列维权人士,如李显芬也被控以相同的罪名,由于刘正有案件的原因,当局通过子女逼迫李显芬认罪,因为她不认罪或者判无罪将衬托刘正有被判有罪更加荒谬,使当地民众更加气愤,李显芬案曾两次开庭,第一次开庭她拒绝认罪一第二次开庭则表示认罪。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