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访问的罗豪才副主席以《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协商机制》为题,在东京财团成立十周年的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时,重复了他担任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一年多来一再表达的观点,那就是:中国在人权事业上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就,也对国际人权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旅美人权活跃人士刘念春表示,中国的人权并没有本质的进步;以言治罪的现象依然存在,人民没有为政治参与所必需的知情权:
“中国的人权要从本质上来说,我认为它没有进步。它的进步可能在一定范围之内,比如说和以前毛泽东时代比较有所改进,不提阶级斗争了,不搞那种全国性的整人运动了。但是,在本质上,它的人权还是维护一党专制的绝对权力,你只要触犯了、越过了这条线,那你的人权就没了。突然有些人被莫名其妙抓起来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比如他没听见你的话,那就过去了。你说了这句话,让这个人听见了,他跟有关部门一说,那肯定要抓你。选择国家领导人都是不透明的,老百姓甭说参与了,老百姓连知情权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能说中国人权进步了?”
纽约城市大学教授夏明表示,中国的人权状况30年来有进步,但没有突破,未能适应公民的价值与权利意识的提升: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确实人权上有进步,中国整个的社会、经济、包括政治也都有许多进步,但是,问题在于老百姓自我的权利和价值意识提升超过了这种进步。第二,这种进步没有形成一种完善的、从最高的宪法层面上对中国百姓形成一种承诺。”
夏明表示,暴力对抗不是改善人权、推进民主的最佳途径,但是公民发起维权活动和群体事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当然,一个理想的进步模式,我们可以看到在英国的宪政史上确实是通过不断的旧瓶装新酒的渐进模式的方式来推进宪政改革和民主权利的扩张。在中国,当然最好的理想模式是中国共产党所期望的渐进有序的逐渐改革,逐渐推进民主。我们可以承认中国共产党所说的,公民不要搞太多的对抗,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公民或老百姓用暴力的方式、用革命的方式、用急风暴雨式的法国大革命或俄国大革命这种方式来进行社会变革,那么,这样可能对中国民主未必是一个最好的途径选择。但是,另一方面,中国老百姓之所以有这种不满,或者有这种失落、愤懑,或这种愤懑引起他们对抗,无论以维权运动的方式还是群体事件的方式,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的精英层没有承认一个基本的现实:中国需要进行变革。而且这种变革需要让中国精英一方面考虑更多的老百姓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自我限制他们的特权。”
罗豪才和其他中国政要在讲到人权问题的时候,总是强调人民经济状况的改善。对此,夏明表示:
“没有人否认中国经济在过去二十年、三十年是全球最快的经济速度,我想没人否认这个基本事实。但是有两点:第一,这种经济成就是谁造成的?不可否认,从邓小平以来的政治最高领导人在中国经济转型中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最根本的贡献来自于中国人民的创造力和他们的活力的爆发。第二个问题,经济繁荣了以后,它带来的结果是什么?是一个国强兵壮但百姓穷的一个体制。”
罗豪才在东京演讲中还说,中国的人权事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其中包括政治和经济体制的不完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