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判决今年首例家庭暴力案

中国人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传统观念往往容易让家庭暴力留在家庭内部,而很难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浙江温州市近日对一个家庭暴力案的判决,再次使人关注如何通过法律渠道减少家庭暴力现象的问题。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在浙江温州市平阳县这一家庭暴力案件中,28岁的丈夫毛某不同意妻子雷某到外地去开按摩店,雷某认为丈夫好吃懒做,双方产生矛盾,争执不断。去年8月25号,双方争执之后,毛某用刀将妻子头部、面部和四肢多处割伤。之后,毛某将妻子送到医院,并向公安自首。雷某的伤势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今年2月12号,当地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将毛某判刑4年。这一案件引起人们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站的首席法律专家冯娴英女士说:

“这种案例在中国目前这种现状上影响是会非常深远的。我相信中国很快会出现这种类似的案例,家庭矛盾如果不到一定非常程度上,司法机关是无法介入的。而且民不告,官不究。当官的不一定知道,司法机构也不一定能知道。现在难理解的就是什么呀,他起诉离婚的同时来解决这些问题。它不像有的国家不解决离婚我也可以解决婚内暴力。”

浙江这一案件引起关注,是因为它是《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今年实施以来,当地判决的第一个家庭暴力案件。关注中国妇女权益、现旅居美国纽约的自由撰稿人吕京花女士说:

“这个结果,因为暴力先生把太太打成了重伤,这个得到了重裁,这一点我是认可的。因为中国是在往文明方面去推进的话,首先法治社会的环境上面,这个行为是非常非常值得大家重视的。所以引以为戒。使那些想有暴力那些先生们让他们住手,让他们知道尊重女性,尊重家庭成员一部分。 ”

中国虽然有《婚姻法》等法律维护妇女权益,但在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和裁决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所以浙江等省出台了这种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安司法机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职责。冯娴英女士说:

“这个现在世界司法领域上它正在研究。目前中国还没有预防家庭暴力法这样规范的法律。全国这样通行的法律现在还没有。”

那么,到底什么是可受到法律制裁的家庭暴力现象?冯娴英女士解释说,一般人眼里的家庭暴力和法律上的定义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首先家庭暴力有各种现象。需要伤势到了一定的程度。像一般夫妻间你推我搡的这种不叫家庭暴力。它必须达到法律基准的一定程度,比如构成轻伤了,这样可能可以构成家庭暴力。夫妻间的磨磨擦擦的这很正常的。什么叫家庭暴力?一个是司法给你鉴定;一个是医院会给你出鉴定,你到底到了什么程度,你的器官受到损伤了,或者你的伤势到了一定的恶劣程度了,这个叫家庭暴力。”

在防止家庭暴力方面,冯娴英女士的建议是,首先,家里要互相谦让,避免冲突矛盾。第二,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发生时,受害者应表明不能忍受的态度。第三,要与他人谈论或向外界求助,不要怕家丑外扬。冯娴英女士说:

“家庭暴力最常见的方式是拳打脚踢、冷暴力的比较少,然后出现这种情况你首先可以报警,报警在中国是比较方便的,只要你报110很快就会有警察出来帮你调节或者调查你这事情的前龙后脉,是非常有利的一个自我方式。其实如果情况非常严重的话,特别紧急,你可以找邻居,找居委会。”

有调查显示,中国大约30%的家庭都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数是女性,也有少数是男性。另外,家庭暴力在农村似乎更为普遍。吕京花女士说:

“知识普及教育还没普及到农村这一环节。农村这地方可能家庭暴力认为是传统的东西,觉得男性的世界可以随便侮辱女性,欺负女性,打女性。有很多这种例子特别多,比农村的太太。她们一旦挨打了以后,觉得自己家丑不可外扬,就忍气吞声,打了一次还要打一次,第一次时就开始警告,如果第二次再打,就开始用法律方式。其实社会上有很多维权律师可以帮助她们提供一些法律援助。”

除了对家庭成员肢体的伤害以外,对家庭成员精神上的虐待也被认为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比如冷嘲热讽、用言语进行人格的侮辱等,被称为冷暴力。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