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服刑人员猝死看守所

深圳一家看守所的服刑人员日前因心脏病突发而死亡,其家人曾多次要求看守所为其治病。 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深圳商报》报道说,2月10日下午,深圳龙岗区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陈锦年因心脏病突发,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据悉,死者陈锦年为男性,23岁,广东电白县人,因抢夺罪于2011年1月11日被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至2011年5月16日。经过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调查,该起事件属于在押服刑人员疾病突发死亡,目前,正按照规定进行善后处理。据死者家属介绍说,陈锦年曾有吸毒史,吸毒期间也被诊断出有先天性心脏病,看守所对此病情已经知情,陈的突发死亡让家属认为看守所有照顾不周之嫌。北京的律师李方平说,有严重疾病的犯人不应该在医疗条件很差的看守所服刑,

“正常的情况下根据规定,严重心脏病一般情况是下市不能收押的,或者说即便收押的话应该放在监狱医院,看守期间出现问题的话,可以允许抢救治疗。因为像严重的心脏病突然放在一个看守所中的一个中间,在里面的很多人营养也不良,对他来说也会紧张,甚至同监所或者有一些争斗啊,可能会引发心脏病。正常来讲应该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

报道说,龙岗警方表示,看守所特意留意了陈锦年的病情,没有安排他干活,并将他的床铺安排在靠近门口的通风位置,看守所医护人员也按时给其派药,陈锦年的身体状况实在过于薄弱,警方也对陈的死亡表示惋惜。此外,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人道主义考虑,相关部门也许会提供一些补偿。李方平律师说,象陈锦年这样的犯人应该让他保外就医,

“并且来讲取保候审实际上这样的批准特别的难,正常来讲应该更多的人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但是中国国内及其个别的情况才取保候审,而绝大多数都是情况下是羁押在看守所里面。本身看守所里面在押的嫌疑人特别多,拥挤,再加上里面的环境或者监管不利的话,容易产生这样的问题。”

《深圳商报》报道说,据警方介绍,陈锦年被抓是因为伙同其他4人在公交站台抢夺一位女孩的手机,遭到周围群众和警方的追捕,当时陈锦年和另一名同伙试图挡住追捕人员,但是因为其体质太弱,当时5人当中唯有他一人被抓获。警方表示,陈锦年当时被判刑,是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的。但陈的家属质疑陈锦年在看守所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到目前为止,陈的家属都没有在正常死亡的认定书上签字。杭州的维权人士朱虞夫曾经因为维权活动被判刑,他表示,象陈锦年这样被案子在中国各地不是一个孤立现象,

“我也经常几进几出的,看守所也呆过好几个地方,再有个非常不人道的就是说,关于弱势群体,关于服刑人员,包括犯罪服刑人,它总的对待是非常不当一回事情的。像他这种情况是因为他自己有病,那些人他们也是好大喜功,所以他们不会考虑到你的身体状况或者怎么样,他们根本就不管。”

维权人士朱虞夫说,中国的一些看守所管理混乱,新来看守所的嫌疑犯往往遭到毒打,

“我起初不理解,我说你们为什么要打那些人?他们就告诉我了,他们往往就是他们有的人破案的条件或者技术差,那些公安怀疑你做了什么事情没有交代。那么就叫牢里的人打。打了以后他把自己的问题交代出来可以立功,他自己可以减刑。所以那些人就非常卖力、非常狠命地去打那些公安指使他们打的人,为了挖案子,在里面是公开的秘密。”

接受本台采访的两位人士都要求有关部门彻底查清陈锦年的死因,并呼吁中国各地看守所一定要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给重病犯人提供治疗和保外就医,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