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子洲县的一名警官,因为在官方微博上转发“批土改”,被判刑一年。分析人士指出,中共的土改政策是剥夺地主合法私有财产,是一个历史错误,应该允许民众公开讨论。
据澎湃新闻日前报道,被判刑的苗某系陕西省子洲县交警大队临聘人员,负责管理@子洲交警官方微博。去年6月30日,苗某在“子洲交警”官方微博转发了未经审批的对土改政策不满的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很快,子洲成立调查组,对多人作出处理,苗某被子洲检方以玩忽职守罪立案调查。日前,法院作出判决,苗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为什么这位交警因为一条不当的微博言论,就被判处徒刑?北京的律师李静林对此表示,
“说这一微博造成了多大的社会反响是一个借口,当局判刑关键是因为这位警官在官方微博上转发了这一文章。那是当局绝对不能容忍的。”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了对该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微博文章被转发6小时后,榆林交警支队微博管理员发现后及时通知子洲县交警大队删除。当日,子洲交警大队及时向社会和网民公开道歉,以澄清事实真相,结果又引来一大波网络攻击。
李静林律师说,对中共建政后的土改政策的批评网上已经有很多讨论,
“如果你的文章通过网络审查,应该没有问题,这已经是一个历史比较久远的问题,虽然属于七不讲的范围,但是已经不是什么太敏感的话题。”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对此表示,对这位警官判刑十分荒唐,
“土改政策是一个错误,我就写过类似的探讨文章,为什么引导大家探讨这一问题就犯法,这样的历史问题应该探讨。”
孙文广教授说,中共建政后,犯过很多错误,包括土改运动,非法剥夺了地主的私有财产,甚至枪毙了一些地主,这些错误为什么总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地主的财产无非以下几个来源,一是省吃减用,靠自己的勤劳获得,二是经商成功后购买,三是做官后告老还乡买的土地。在市场经济下,都是合法财产。有没有坏地主,有,但是贫农中就没有坏人吗?”
被判刑的警官-苗某不服上诉,榆林中院二审认为,苗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高山 责编: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