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起诉意见书”曝光被控三项罪名

《新快报》记者刘虎“起诉意见书”曝光,被控三项罪名引发外界诸多争议。分析人士认为公诉机关不愿意民众自行举报官员,必须进行打压以收警告之效。

广东《新快报》记者刘虎去年8月在重庆家中被警方以制造传播谣言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同年10月被正式批捕。

刘虎"起诉意见书"曝光 公诉引发争议

周日,关于刘虎的“起诉意见书”在网路中曝光,北京公安指刘虎涉嫌三大罪名,包括诽谤、敲诈勒索以及寻衅滋事罪。

刘虎被指控的诽谤罪引发了外界争议,公安机关指刘虎于2012年5月到2013年8月间先后发布了“陕西府谷司法局正副局长履历造假、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等28条微博造成大量的点击及负面评论,造成了包括李瑞华、马正其、杜航伟、崔亚东四人名誉损毁,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台记者周一多次致电刘虎的代理律师周泽,但电话都无人接听。而外界就“起诉意见书”中刘虎涉嫌的诽谤罪也引发了争议。按照中国的法律解释,政府部门无法被作为诽谤对象进行诽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工作人士向本台表示,起诉书中提到被诽谤的对象必须提出自诉,即便如此案件也不能被作为公诉案件起诉。

在美国的媒体人北风周一向本台表示:前两项罪名将国家机关人格化,所以将自诉案件变成公诉案件,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整个看下来就是当局想杀人立威。在法律层面的话案件应该是非常清晰的。可能是针对刘虎在自媒体平台上举报官员,对于当局来说,要爱国,他们不允许民众私自爱国。对于他们(当局)来说,没有按照中纪委的规则查案当然是个隐患。

在涉嫌敲诈勒索罪中公安机关指刘虎在曝光陕西四名县级领导接受贿赂的消息后,要求涉事人员向其指定的基金会捐款65万,公安机关认为这是变相勒索。在寻衅滋事罪名中,公安指刘虎在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发布多则不实消息,“恶意炒作社会敏感问题,误导网民判断,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严重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秩序。”

更多人士认为,当局对于刘虎的抓捕、审判是对民间透过网络反腐的打压。近期多个消息都证实中国互联网的社交媒体日益萎靡,普遍分析都指与中国政府的打压脱离不了关系。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周一向本台表示:至于不至于就是用这种方式恐吓他,我觉得这点就西方来说,新闻还是有一个监督的作用,他完全不是从私利出发很难说成构成诽谤,如果说不实很多就是私下解决或者道歉。

此前当局针对微博进行多次大规模的整肃,如薛蛮子等也被以嫖娼罪名抓捕。舆论认为当局透过污名化互联网名人信誉的方式,从而降低民众对变革的要求。

(特约记者:心语 / 责编: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