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不再属党员私人空间 评论转发将“因言获罪”

中国官媒新华网近日引述“党建专家”称,党员的微信朋友圈不属于私人空间,评论或转发不当的将要受到党纪处分。对此,有评论认为,微信朋友圈有人数限制且有特定对象,不能算是公共平台,限制这里的言论涉嫌侵犯人权。

被指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或者座谈会等途径公开的妄议中央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近日,中国官媒新华网 发表文章,指微信已成为社会越来越重要的传播媒介,而党员的微信朋友圈的浏览对象是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 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如果党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胡言乱语,就会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因此要受到违纪处分”。文章还举例称,一名公安局副局长因评论转发攻击“一国两制”的文章,就已经违反了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政治纪律。报道还特别提到近日被处分的任志强,说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微博上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和错误言论并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对此,律师吴魁明告诉本台,微信有人数限制,且有特定对象,不能算是一个公共平台,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微信发表对某人或某事的看法,当局的做法涉嫌侵犯人权:

“一个执政党你自己怎么决定你的规矩,你怎么处理,咱们作为其他的人不方便去评论。但是你作为执政党,你的党规和党纪也是成文的,你不能随便就说朋友圈不是私人空间,不能发表什么言论,要进行处理或怎么样。你要说违反了哪一条,你说不是就不是,不能这样。第二点是这种说法从普通的法律常识来讲,就没有任何道理,因为私信朋友圈有一个限制,最高加5000人;又以我对朋友的理解来讲,至少要么是自己熟的人,要么就是网上认识了没有见过面的,这些都是很特定的对象,不是不特定的多数的对象,只有这些人能看得见,别人看不到,这是特定的对象,不管是多数人少数人,不是一个公众的平台,就是一个私人场所。第三点,从言论自由的人权来讲,如果他的发言有哪些违反法律的东西,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

上月,前浙江温岭市委党校主任科员慕毅飞,因早前在微博谈论宪政、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并曝光湖南不少官员享受“休而不退”的生活,工作不用做,但工资照拿,遭到温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指其多次公开发布、转载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

对此,网络自由撰稿人朱先生接受本台采访时称,中国当局开展了大规模的整党运动,同时也是新一轮的禁言:

“这样的例子越来越多,加大了对传播谣言或者不利于他们的信息的惩罚。我们看到最近也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传递了一些他们认为不应该传递的信息就抓人,或者对他人进行各种各样的迫害。还有一方面,如果有一些突发事件需要隐瞒和歪曲的话,他就会及时过滤这些新的所谓敏感词。”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