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禁节目调侃国家政策 被指要求荒诞违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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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在官媒撰文称,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坚决制止在节目中调侃国家政策的行为,引发热议。有评论认为,不准批评国家政策侵犯了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民言论自由及监督权。

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日前刊登了一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进的文章,讲述“对新闻舆论工作的新要求”。文章说:国际上,不同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较量依然激烈,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实行西化、分化的图谋并未停止,国际舆论西强我弱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各种敌对势力都在同我们争夺新闻舆论阵地、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必须“主动作为”,“消除杂音噪音带来的负面影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田进的文章还要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一些节目跟风炒作社会热点话题、调侃国家政策、散布错误观点、鼓吹极端理念、刻意激化矛盾对立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严肃处理,针对典型问题在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

河北资深媒体人朱欣欣6月20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广电官员的文章说明目前不少媒体在有限的空间内对国家政策进行批评,这令官方感到不满,

“他现在下这样一个命令,实际上是从很多的媒体看到,在有限的范围内,有些媒体利用学者也好,名人也好,对一些官方的政策进行一定的批评。他看到这样的现象唯恐控制不了,给他们造成很大的麻烦,所以专门下了这么一个指令,封杀媒体的自由度,只能说好,不能妄议。”

有关的文章也引发舆论热议,网民“权自在”在微博上留言说:广电严惩节目炒作调侃国家政策,干脆直接来个焚书坑儒,关闭网络电话,禁止电视,只让看人民日报,收尽天下所有铁器,你们的政权不就千秋万代了吗?网民“古尧老师”发问道:什么是妄议,什么是调侃?

关注事件的北京公民向莉6月20日向本台表示,广电的文章十分荒谬,与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相违背,

“据我所知,国家所谓出的政策,49年以来多少错误的,如果他出了这个政策,是错误的或者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大家可以提出建议和批评,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什么人民不可以调侃?是让大家都闭嘴吗?如果都闭嘴,那宪法赋予我们的言论自由还有吗?批评权还有吗?监督权还有吗?如果说他这么说,意味着他是绝对的正确。所以我觉得,这条是非常非常荒谬的。”

今年6月1日,中纪委曾点名批评广电总局“把控正确舆论导向不牢,新闻宣传引导力影响力不强,新媒体领域党的领导弱化,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办法不多”。有分析认为,官方不断加强对媒体的管控,恰恰说明他们感到了来自内外的压力与危机感。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