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6月20日,李学惠讲述维权经历。(李学惠提供)
都江堰市天马镇禹王村的数十村民本周一至周三,连续到成都和都江堰市政府请愿,举报两任村书记及队长未经村民大会表决,就将村集体近八亩土地据为私有并出售。请愿者雷会星期三告诉本台:“今天我们到都江堰市政府去了三十多,四十个人,信访局的接待了我们,反映关于我们集体的土地7.8亩被私人占有,今天他们跟我们说八九年(1989)缺钱的时候,给人家征了,就是别人的了。他就帮他们(村官)说话,还说让我们下个星期去解决,谁知道能不能解决。”
另一位村民雷英告诉记者,他们举报村书记和队长:“我们投诉前任村书记和现任书记和队长,霸占了7.8亩,划在他们三弟兄名下,没有经过我们社员群众签字,盖章认可。 他们俩弟兄都当官,今天我们到市政府去,市长不出来,你可不可以到我们天马镇来调查一下。”
据成都六四天网消息,星期一下午,天马镇禹王村四十余村民抵达成都市人民政府请愿,要求派员对禹王村的村组干部的贪腐问题进行查处。目前,接案信访官员只同意就相关问题向上级反映。据悉,禹王村存在着土地被干部占用、退耕还林资金下落不明、村组集体财产涉嫌被干部贪腐等问题。
村民雷英说,周三在都江堰市政府请愿时受到威胁:“当官的就说,土地划在他们(村官)名下,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反映,现在这7.8亩都变成钱了,你们才来说。所以今天的群众,几乎都在都江堰市政府门口和他们闹,他们今天就威胁我们说,把你们带到公安局去。”
在中共体制下一般民众的司法权利经常受到侵害。在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因房屋被违法强拆,上访不果,于2009年11月16日,到天安门广场抛洒冥币被刑事拘留,其后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李学惠周三告诉本台,去年11月解除劳教后,立即向西城区法院起诉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法院指他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拘押了我37天,然后又拘押3天,这三天是没有票(通知书)的,没有法律手续,非法拘禁。我2011年11月25日已提起诉,应该在5月25日审结,6月15日给我一个裁定,肯定是不合法的,我现在通过我的律师马纲权,再提上诉。”
对此,李学惠的律师马纲权表示:“首先他驳回起诉的理由太荒唐了,他认为起诉超过了法定时间,当时李学惠是被关押在劳教所,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没有办法提起诉讼,按照我们国家有关司法解释,对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话,他这段时间不需算在起诉期内,也就是说,劳教以后提起诉讼,他没有超过提起诉讼期,换句话说,如果超过了起诉时间,那么法院当时立案的时候他有一个审查,当时就不会立案。”
2010年12月10日,李学惠因参与组织祝贺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被刑事拘留。两周后,被以一年前“到天安门广场抛洒冥币”,处以劳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