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日民间致函政府 受害者500封信警示“两院”(图)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中国民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向当局发出公开信,呼吁当局在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中,尊重《宪法》赋予人的尊严,彻底遏制“被精神病”,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另外,四名“被精神病”的受害者本周二寄信给500家精神病院和法院,提醒当局尊重人权。

10月10日星期三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湖北民生观察工作室与其《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当天向政府发出公开信列举了发生在各省市民众因维权而“被精神病”的案例,以及近年来,大陆媒体不断曝光精神正常之人被当作精神病,强制收治的案例,如湖北武汉徐武、竹溪郭元荣、十堰彭宝泉、河南漯河徐林东、江苏南通朱金红、上海周鸣德等。其中有的从二十世纪90年代便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至今已十几年;有的已经在精神病院去世。“被精神病”已成为违法、违纪的地方政府打压维权上访人员的一种工具。

图片:“被精神病”受害者将各自经历寄给各地精神病院及法院。(益仁平中心提供)
图片:“被精神病”受害者将各自经历寄给各地精神病院及法院。(益仁平中心提供)


精神病院成打压工具
公开信还称,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提出,"被精神病"行为可能获刑,但是,地方政府、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精神病院往往互相勾结串通,并质疑"这样的纸面文章能真正落实多少呢?"况且,《精神卫生法》关注的主要是国民精神卫生层面的权、责、利,而非以限制公权为主要内容,更不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

长期关注受到“被精神病”迫害的湖北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星期三对本台表示,维权者“被精神病”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正常的公民,因为他进行维权活动,被政府长期关在精神病院,这个现象大家批评了很多年,但是现在愈演愈烈,尤其是‘十八大’要到了,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特别是在访民中, 不断有人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去”。

刘飞跃通过对精神受难者的情况调查,曾在2009年发表《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引起外界关注。他说,访民被送精神病后:“强迫他吃药、打针,这是一个非常残忍的事情,这是对公民权利非常粗暴的践踏,这次我们民生观察以及《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在这样一个机会,我们有责任发声,对这种现象进行谴责,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彻底改变这一现象”。

有大事即关精神病院
近年曾多次被关精神病医院的武汉访民胡国红告诉记者,他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的经历:"完全是一种迫害性质的,你要是说话,他给你打电针,没有二话讲,就是不允许你上访,每天中午把我们捆在板凳上,不听话就打电针,给我吃的药,比正常病人的用药,还要多一到三倍。求死不得,求生也不能,惨无人道"。

他说,目前还有多位访民被关在精神病医院:“有一个叫彭永康(音)的红安的,现在还关着”。

记者:您前后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有多长时间?
回答:第一次是奥运会被关了70天,2009年两会关了15天,六四周年关了11天.武汉有不少,邹永康(音),邹桂兰,一大批,还有马月英(音),还有叫李亚红(音)。

北京公益团体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表示,即使在一些民事纠纷案中,一方因不服判决而提出申诉的,也会被送精神病院,而访民被送精神病院的现象更为普遍。认为中国精神病卫生法律方面有很多问题:“首先是中国到现在还没有一部精神卫生法,现在世界上,没有精神卫生法的国家已经很少了,但是中国不幸成为这少数几个没有精神卫生法的国家之一,没有这样一个法律,送精神病院的行为,一个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要通过什么样的规定来进行规范呢?就是根据地方的精神卫生条例,还有就是精神病院的行业标准,公安部门制定的行政规定”。

受害者致函吁重人权
他说,部分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只要地方政府付钱,就接受所谓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在昨天,精神卫生日前夕,有四位'被精神病'的受害者,他们给全国五百多家精神病院和法院写信,给他们进行普法,呼吁他们重视医院重视在收治病人过程中,执业伦理的问题,还有一个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

这四名“被精神病”亲历者,来自北京、河北、江苏和福建,希望通过自身经历,提醒当局尊重人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