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必丰被以诈骗罪被判12年当庭表示上诉(图)

四川射洪县异议人士、商人李必丰,星期一被当地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的辩护律师马小鹏对公诉方提供的多项证据提出质疑,而李必丰当庭表示会上诉。这是近年来,刑期最长的异议人士。黄琦抗议当局以经济罪名重判异议人士。

0:00 / 0:00
图片: 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 (六四天网)
图片: 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 (六四天网)

遂宁市射洪县法院周一上午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商人李必丰有期徒刑12年。庭审上午九点多开始,李必丰的两名代理律师赵建伟和马小鹏,在庭上对公诉方提供的多项证据再次提出质疑,并请求控方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中涉及李必丰本人签名的部分笔记,请求司法鉴定,被法官拒绝。马小鹏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所谓诈骗却没有利益受害人,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为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判刑12年处罚金30万元,主要指李必丰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买掉房子,实际上是得到委托书的,委托书上载明可以变更产权性质”。

记者:他在法庭上怎么表示?

回答:上诉嘛,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记者:庭审进行了多长时间?

回答:一个小时左右,他家里人对这个结果是有预计的,所以他没有让他家里人来,但是他的一些朋友去了的。

质疑控方证据将提上诉

马律师说,李必丰在庭上非常从容,而律师提出的疑点是:“他的事不涉及合同,因为他的两个合同都已经终止了,之所以卖房子是因为委托方出了一个授权委托书,在合同终止后出的授权委托书,李必丰是依授权委托书行事,有些行为,也是依据授权委托书”。

长期积极从事大陆民主运动的商人李必丰,此前已两次被判刑入狱,前一次也是以相同罪名被囚。所不同的是这次判刑更重。马律师说:“起诉书的涉及金额是六百多万元,最后法院认定的是两百多万,好像是两百七十五万元,他比较坦然,因为这个事情从法律构成上来说,他肯定是不够的,因为没有受损失的,到现在都没回答这个问题,损失在哪里?到现在没有回答”。

支持民运累积刑期24年

48岁的李必丰,原为四川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因组织游行,六四事件”后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出狱之后继续从事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1998年,再次被当局逮捕,并以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七年徒刑。2011年9月,四川警方怀疑他对作家廖亦武流亡海外提供帮助,多次被传讯后再次被捕入狱。加上这次12年刑期,他已累积被判刑24年。

李必丰的妻子蒋霞表示判决不公,她闻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语带哭泣。她说:“从经济这个角度来判他,根本就不应该,合同诈骗也根本不成立,但是没想到他还是被判12年”。

记者:其实您觉得这次判他刑,主要因为什么?

回答:因为合同诈骗这个罪名不成立的话,我觉得里边应该有其它的原因。

记者:他可能也帮助了廖亦武吧,是不是跟这个有关?

回答:这个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们曾经是要好的朋友。

记者:支持他上诉吗?

回答:我支持。

据报,李必丰多年来一直资助异议人士,也包括成都的天网创办人黄琦,去年异议作家廖亦武流亡海外,据说李必丰起到重要作用。二十多年来,他三次入狱均与中国民运有关。蒋霞说,98年,丈夫也是被以诈骗罪被判刑七年:“第一次89年判了5年,第二次,98年判他7年,这次判了12年”。

天网呼吁释放政治犯

天网创办人黄琦抗议当局以经济罪名重判这位异议人士:“这么多年来,当局对于异议人士的打压,一直没有停止,当然他们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也考虑到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现在他们往往采取改头换面的方式,用所谓的经济诈骗罪,判决李必丰先生,这个案件本身是荒唐的,因为事实上并没有所谓的受害人,所以我们对此案的判决也是强烈谴责”。

黄琦希望当局能够妥善面对中国民众维权的各种诉求,释放一切在押的政治犯和宗教异议人士,还有因依法维权而入狱的民众。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