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拆迁户维权抗争不断。据海外参与网星期三报道,星期二桥口区的近千名被强迁的武圣路居民在新华书店门前抗议,他们有的手推自行车驮着煤气罐,有的骑着三轮车拉着煤气罐,有的肩扛煤气罐散步。他们拉着条幅上面书写:还我家园,李鸿忠(湖北省委书记)、阮成发(武汉市委书记)必须停止侵犯我们的居住权力。公安局接报后,派出大批防暴大队,到现场戒备,但未有阻止,直至历时三个小时的抗议结束。
而在同一天,该市汉阳新区拆迁户邹厚珍因不满拆迁补偿及安置等问题,拒绝搬迁,2010年8月,其儿子邹斌在与强拆人员发生冲突中,拆迁公司老板的儿子伤重死亡,另一人受伤。该案星期二上午九点在武汉中级法院开庭。邹厚珍星期三对本台说,声援者达两、三百人,近两百人参加庭审:“进去的总共有180多人,在外面喊口号,在那儿闹了一阵都走了。有两、三百人,包括每个区(被)暴力拆迁的,(他们)很同情我这个事情。”
被告的律师刘建民告诉记者,被告是个残疾人,走路摇晃,而且控方证据不足,因而作无罪辩护:“声援的人有两、三百人吧,因为老百姓都知道是因为拆迁引发的,也都同情他们。一个四级伤残,那你怎么说,是吧。”
据湖北的《民生观察工作室》消息,武汉三镇各个区都有拆迁户、访民二、三百人到场,要求旁听,同时高呼抗议口号。民生观察说,2010年8月1日傍晚六点多,拆迁方三十多人到汉阳汽车齿轮厂邹厚珍住的房前,以替二楼一房主搬家为由进入楼内,随后来到了三楼邹厚珍的家前要求入屋,遭拒绝后,邹厚珍被拆迁人员打倒在地,儿子邹斌冲出屋外与对方打斗,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邹斌随即被抓。涉嫌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警方称,在邹家搜出一把水果刀,指邹斌正是用此刀刺死、刺伤了拆迁人员。
刘律师说,检方指控邹斌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属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手无缚鸡之力,他在正常的情况下都不可能和被害人陈坤以及黎春相抗衡的,走路都走不稳。还有一点,作案的刀具,法医鉴定刀口宽度是两点六厘米,法医鉴定书上所谓的伤口,刀口都没有超过两厘米。这个案子比较关键的是,谁捅谁还不知道。”
刘律师说,起诉书不提冲突由强拆和逼迁引发:“他也不提逼迁,也不提强拆,他是以租房作为理由的。被告人邹斌他自己也在那个上面写了,他起诉书上也写了周围都在拆迁范围之内,不存在租房的事。已经要拆迁了,不允许租房了。
记者:邹斌健康状况怎么样?
回答:邹斌92年因为见义勇为,被人家把头砍掉了半个,结果他的头部现在有半边是用塑料做的。
邹厚珍说,曾经严重受伤的儿子出庭时身体状况非常糟,当时他双腿绑着被子被两名警察架着出庭。同时,邹斌丧失了语言功能,在庭审过程中他主要用点头、摆手等动作表达自己的意思。她又说不提逼迁,明显是想降低案件的社会影响:“我这个房子有产权,等于说有土地证明。他就把我的房子强行私房占了,开了武警招待所,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关押了三年多,我终身残废,股骨头摔坏。把我这个孩子送到福利院。2008年开奥运会的时候又把他送到武汉汉阳看守所。”
武汉市民张先生说,拆迁人员打死或重伤业主,屡见不鲜,但拆迁户打死拆迁方人员少有耳闻。他举例:“因为这个都是政府跟那个官商勾结的。(我朋友)他们家那个村子拆迁,把拆迁户给打成植物人的都有。谁出头他就先把谁给制服。他就枪打出头鸟的,别人都不敢跟他对抗的。后来因为他们家人全部上北京了,赔了三百多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