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致信中国领导人,指郭飞雄案为违反法律程序的假案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在2016年到来之际,写信给中国领导人,指郭飞雄案子的审判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要求惩治制造假案的法官,释放郭飞雄和同案的政治犯。

张青的信2016年1月1日从她的居住地美国德州通过邮局寄出。这封信的收信人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随信寄出的还有郭飞雄在法庭上的自辩书、判刑后的上诉书等材料。

郭飞雄是中国的一位维权人士和新公民运动倡导者。去年11月27日,广州天河区法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6年。张青接受记者电话采访说:“我认为郭飞雄这个案子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把他关起来,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找证据指控他,可是花了两年半的时间也没有找到有效的证据,这个案子一开始就是一个假案。郭飞雄也在他的辩护和上诉状里讲得很详细,他们指控的罪名是根本不存在的。这个案子是检察院、公安局、加上法院,共同制造的一个冤案。而且法官在制造这个案子的过程中非常恶劣,为非作歹。最重要的是在宣判的当天,他还取代公诉人,临时加了一个罪名,然后他又作为法官来宣判,一个人充当了两个人的角色,这种行为非常违背了程序正义。这么恶劣的一个案子,我不知道国家领导人是不是知道这件事情。我认为作为一个有远见的领导人,应该制止这个案子走下去。而且中国政府也多次、反复的说要建立法治社会,那么这种作法跟他们建立法治社会的说法,是绝对的对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写了这封公开信。”

张青所说的法官一个人充当两个角色,是郭飞雄案最为奇特之处:检察官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在宣判时法官临时加了一条“寻衅滋事罪”。法官充当起公诉人,创下司法史上从未有过的先例。张青说:“这是随意使用法律为工具对付无罪的人,来构陷罪名重判。他新加的罪名叫‘寻衅滋事’,这种做法的法官才是寻衅滋事:是对郭飞雄的寻衅滋事,是对法治精神的寻衅滋事,也是对所有热爱正义人士的寻衅滋事。法官的做法挑衅的意味是非常明确的,任何一个秉持正义的人都不能够接受这种事实。”

郭飞雄曾参加广州民众声援《南方周末》采编人员抗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长篡改该报元旦社论的活动,又曾经举牌要求中共官员公布财产。他两次被判刑入狱。这一次,800多天不准放风不给见阳光,出庭时手铐扣进肉里。

郭飞雄2006年入狱时,张青为营救丈夫,曾搬到监狱附近居住,并每周三绝食一天和撰写《绝食日记》公诸于众。2009年,为了使儿女正常读书免受中共警察骚扰,带着儿女流亡美国。

那么那几位中国领导人能看到张青的信吗?看到了无动于衷、置之不理又怎么办呢?张青说:“不管有多大效果,我也要做下去。因为这个案子不仅仅是现在发生的事情,这个案子必然要留在历史上。在这样一个案件发生的过程中,每一个当事人做了什么,周围的人做了什么,外界有什么反应,这都是历史的一部分。这封公开信的意义就在于是在向历史说话。”

(特约记者:CK;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