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秋波:法官充当公诉人枉判郭飞雄是习近平依法治国的一个案例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法官在宣判被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时,充当起公诉人,自行为郭飞雄增加一条“寻衅滋事罪”,并增加两年刑期,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曾与郭飞雄一起参与“南方周末”事件的前广州维权人士成秋波指出:习近平上台后声言要依法治国,枉判郭飞雄的,就是习近平依法治国的一个案例。

成秋波是郭飞雄的朋友,他们一起参与了“南方周末”维权事件。“南周事件”后,郭飞雄再一次被捕,成秋波流亡美国,目前居住在洛杉矶。

成秋波表示,郭飞雄是他最敬佩的人,他说:“郭飞雄最让我感动的是他人格上闪耀的光芒。有很多人受了打压、受了酷刑,整个人就麻木了,但是他不是,他毫不动摇。如果他向当局妥协,他肯定生活无忧无虑,像许许多多的中国人那样子。他出狱以后没有正式的工作,日子过得很清贫,正是因为他的信念在支撑他一直在做公益的事情。而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对他个人有任何好处,反而给他带来牢狱之灾。”

成秋波表示,中共检察官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郭飞雄,主要是根据郭飞雄参与了“南周事件”。其实“南周事件”是一个非常平和、非常有秩序的维权活动。成秋波说:“‘南周事件’所有参与抗争的人,都在报社门口的人行道上举牌、发表演讲,有几十个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现场人行道是保持畅通的,南周报社的大门也保持畅通。当时也还有一批左派在门口集会,但没见到抓左派的人说他们聚众扰乱秩序。”

成秋波表示,郭飞雄还是一位理性的、温和的民主和维权人士。他说:“他在《南周》现场的演讲,后来作为当局给他定罪的罪证。他的演讲,没有一点攻击共产党、攻击政府,只是说要在中国实现民主,只有民主宪政才是中国的出路。他的意见能够被大多数人接受,当局就拿‘南周事件’给他定罪,这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成秋波表示,海外的民主和维权人士都非常关注11月27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对郭飞雄的宣判,判决的结果是增加了一条“寻衅滋事罪”,令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他说:“那个法官无端端的在判决的时候给郭飞雄加了一条罪名,真是闻所未闻。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非常精彩的案例。引起国际社会这么多媒体和政府关注的一个案件,应该是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检察院的起诉判罪。共产党这个程序都不走了,法院就直接给他安一个罪名,这是什么依法治国?太无耻了。”

成秋波表示,最近,广州民运人士张六毛死在拘留所,遍体鳞伤;郭飞雄在广州的拘留所遭受酷刑,800多天不给放风见阳光,受审出庭时,手铐拷进肉里。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广州。以前,人们认为广州比内地文明、开化一些,现在,广州和全中国一样,由文明向着野蛮和残暴倒退。他说:“习近平上台执政以后,他们从东北调了很多警察、国保到广东来,酷刑、失踪变成很正常,在每一个看守所里都有类似的情况。就是说中国已经没有一个好地方了。”

(特约记者: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