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网络作家凌霜在去年十一前突然被捕,事件引发海内外舆论关注。本台近日获得凌霜在狱中写成的一份上诉书,披露了警方执法及法院判决等荒谬违法的细节。
网络作家凌霜(原名朱洪广)曾在网上对前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及大跃进、文革等政治运动发布批评言论。去年九月,凌霜在家中突遭警方强行抓捕。今年四月十六日,上海法院以凌霜在互联网上诽谤国家领导人为名,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
这份由学者傅申奇向本台提供的上诉书显示,凌霜对法院判决的诽谤罪名不符合事实表达了不满。凌霜表示,他所发表的言论并不是诽谤或造假,都是有据可循的事实,其中包括对“毛泽东反右、大跃进、文革等罪行的揭露,和他们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的灾难性的政治错误”。既然是事实,又何来诽谤一说?
凌霜指出,上海市普陀区公检法更搜查其私人手机和所有聊天信息。警方利用高科技手段,恢复了他早前删除的信息和私人日记,警方将这些信息作为罪证,声称这些言论会扰乱社会秩序。凌霜认为,这些信息并没有发出,根本不存在法律所说的五千人点击量和五百人转发量的影响力。他谴责当局的行径是是“文字狱”,是“典型的文革式迫害”。
上诉书还指出,警方不合理地把凌霜所在的微信和QQ社交群的总人数,定义为总阅览人量。当一个人在社交群上发表言论,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好友或联系人都会浏览。显然,这样的定论是毫无根据和逻辑的。
凌霜在上诉书中还谈到法院的其它荒谬行为,比如认为凌霜的手机联系人都是用来作案的,手机里的国内外风景照也都是为作案所谋划的。这些毫无关联的信息,都被当局拿来当作治罪凌霜的证据。
凌霜披露,还在看守所的时候,他就面临当局强迫认罪的威胁。如果不认罪,警方就会一直拖延调查时间,让他呆在看守所,使案子无法继续取得进展。无奈下,凌霜只得说出,“既然你们认定我犯了诽谤罪,那就算是诽谤吧”。
凌霜的上诉书对普陀区公检法个部门提出四大要求:推翻罪名,推翻公检法对他所有的栽赃陷害并追究刑事责任,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费(包括八个月被羁押应得的国家赔偿、律师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要求公安局归还被扣押的手机。
据悉,凌霜的这份上诉书是在狱中收到判决后写成,但因觉得不会起到任何作用而最终没有递交。另外,目前凌霜的健康状况欠佳,导致中风病症发作。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艾思乐华盛顿报道 责编: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