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莲案7涉案官员定罪 孝女伸冤9年仍遗憾

山东省访民李淑莲怀疑被殴打致死案上周五(12月28日)宣判。其中6名涉案官员非法拘禁罪成立,判刑4年半至8年不等。李淑莲的女儿表示,为了替母亲伸冤,多年来她与家人付出很大代价,虽然不满裁决,但对于所走过的路不感到后悔。

2009年,山东省龙口市访民李淑莲因为与当局发生房屋租赁纠纷赴京上访,被带回龙口后遭拘禁,同年10月死亡,身上有殴打和电击伤痕。当局声称她是上吊自杀,但家属却认为她是被殴打致死。

这起引起广泛争议的案件上周五开庭。涉案的3名官员和3名保安被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4年半至8年不等,另一名涉案官员判缓刑,当庭释放。

李淑莲的女儿李宁认为判刑过轻。她指母亲明明是被打死的,甚至涉案官员也承认死因曾被改动,但判决书依然认定为自杀。

李宁:“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要判处10年以上刑期。如果公务人员应该从重处罚。他们说母亲是上吊自杀,母亲都死了怎么上吊自杀呢?他们伪造了一个假象,而且所有公检法都在包庇。”

母亲9年前突然离世时,李宁还是人民大学的学生。

李宁:“在2009年10月3日,是中秋节,我见到我妈妈在殡仪馆里。她当时还是穿着寿衣的,我们还是抗争了很久才把她的寿衣脱下来,看到她遍体鳞伤,就在那个时候我就下定决心,无论这条路有多艰难,我也要抗争,为她讨个说法。”

她说,自从踏上维权路,她和家人备受官方和当年涉案人员的打压,

李宁:“我们全家都没有生活了。我小姨被迫离婚,她女儿跟她断绝母女关系。我也被抓过被打过。为了妈妈的事件,我们一家几乎全被抓遍了。我们已经没有自己的生活,也没有未来。很多人在诋毁我,说我拿境外资金来抹黑中国政府,我自始至终,都是靠举债来打官司。”

她透露,自己曾濒临绝望边缘。

李宁:“最难忘的是,2015年,我小姨给抓进去了,要给她判刑。我当时感到特别绝望。当晚我在龙口市公安局门前,一直在抗争。我小姨被抓进去38天,我在外面喊了38天,后来就把我小姨喊出来了。”

花了接近10年申冤,换来的却是不尽如人意的判决,李宁说,不感到后悔。

李宁:“我抗争是为了我母亲,不是为了把他们送进去受到惩罚,我是要有一个公道。如果我不抗争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我妈妈。”

李宁的经历在互联网成为讨论焦点。前维权律师刘晓原在推特上转发网友的评论,认为李宁用人生最美好的十年祭奠这个国家的法治。虽然熬出点结果了,却是这个国家最大的悲哀。

记者:高锋 责编:胡力汉/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