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指“留置”代“双规”乃法治倒退

中共党员涉嫌违纪,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之前都要先接受党内“双规”,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接受调查。不过“双规”一直被质疑没有正规法律依据。此次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以“留置”取代 “双规”。但有法律界人士却指出,“留置”不受刑事诉讼法的限制,实质上是法治的倒退。

中国全国人大周二(11月7日)发布“监察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开有关留置”措施的初步规定。

与“双规”相比,“草案”的监察对象由党员扩大至所有公职人员。“草案”指出,公职人员一旦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涉及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以及涉及重大案情可能逃跑、自杀、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经监察机关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按照“草案”,“留置”时间不可超过3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次。

“人民日报“旗下的微信账号发表文章解释,“双规”不是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并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的规定。

北京律师莫少平却批评说, “留置” 具有强制违法人士接受调查的功能,不受刑事诉讼法限制,是法治的倒退。

莫少平:“留置”本身肯定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你限制人身自由后,又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的是刑事拘留措施,还是逮捕措施,还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等等,你都脱离开了,以后是单独是一个“留置”,等于完全超越了刑事诉讼法之外。我觉得是法治的倒退。

山东律师祝圣武也担心“留置”会造成无法无天。

祝圣武:刑事诉讼法规定,批捕的权利是在检察院,执行的机关是在公安局,那“留置”怎么约束?“留置”的决定机构和执行机构都在监察委员会,变成无法无天。

至于律师能否在调查期间参与,“草案”没有提及,祝圣武感到忧虑。

祝圣武:你刑讯逼供的时候没人管。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法律规定你可以控告,但是你控告没人管的。有律师介入的话,律师在外面可以写控告书。如果没有律师介入,你被打了,你无论被怎么虐待,没有人知道,因为你是被隔绝的。

他认为,虽然比起“双规” ,“留置”多了法律依据,但是以法治标准衡量毫无进步。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石山/吴晶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