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北京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之后,他的律师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1月26号对北京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对本台记者说,许志永表示不服判决并将提起上诉:
“我们知道提出上诉后,几乎没有减刑的可能,但是我们坚持这样做,是为了让法庭将这次审判的违法之处说出来,另外其他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将要出庭,我们决定上诉,就是要给他们提供这个辩护的空间。”
张庆方律师说,北京第一中院对许志永的审判有很多违法的地方,例如不允许辩护律师询问控方的证人,这些证人的证词只是以书面形式呈交到了法庭上,本人并未出庭。法院也不许辩护律师传唤证人:
“其他几位新公民运动参与人士,有两位明天将出庭,还有几人被保释出来。许志永目前很平静,他觉得这几年自己做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他希望目前被拘留的其他新公民运动成员早日获得自由。”
北京的异议人士胡佳表示,北京第一中院对许志永的审判戒备森严,投入了很多警力,完全是在演戏:
“当局用的是扰乱公共秩序罪,而不是用其他更重的罪名,完全出于政治目的,他们不想对许志永判重刑,引起国际社会的公愤,有损中国的形象。”
胡佳说,当局仅仅因为许志永扰乱公共秩序就判处他四年徒刑,也是要给其他维权人士一个信号:
“许志永和新公民运动成为中国维权人士的一个标志,谁敢在街头举行政治活动或者发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言论,他就会和许志永一样被判刑。许志永的孩子刚刚出生,赵常青的孩子也很小,他们因为新公民运动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以后谁还敢越过政府制定的红线呢?”
胡佳说,习近平一面在高调反腐,发起苍蝇老虎一起打的运动,但另一方面又在严厉打击民间反腐人士:
“这说明习近平的反腐运动实际上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排除政治异己。任何反腐运动,如果不发动民众对官员的监督,那只是一种欺骗。”
许志永在2012年发起新公民运动,致力于争取官员财产公示和农民工子女平等教育机会等工作。新公民运动的许多活动都涉及在全国各地的餐厅进行的非正式讨论,但是在2012年和2013年年初,有些成员也进行了小规模的街头抗议活动,这让共产党领导人感到他们的统治受到威胁,因此在全国各地抓捕了许志永等二十多名新公民运动成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