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日前召开新闻会宣布新的庭审规定说,一般情况下,在庭审期间不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不让他们穿囚服出庭。但有维权律师认为,中国最高法与其做这样的表面文章,不如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中国官方中新网4月14日报道说,中国最高法院星期四召开新闻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及回答记者提问。中国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会上介绍说,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应该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
据胡仕浩介绍,1979年12月,中国最高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1993年11月,最高法院对规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法庭规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22年。现在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沟通协调,最高法院对《法庭规则》进行了新的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包括:
1、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诉讼权利:法院开庭审判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2、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特殊设置。3、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要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北京的维权律师李静林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修改这些规定,当然比不改好。但是是否能够说到做到,还有待观察。因为如果庭审时违反了这些规定,是否会有处罚。我知道,最近在南充审判讨薪的农民工时,当地政府就违反庭审规定。”
李律师说,在中国大陆,往往是山高皇帝远,很多地方法庭对最高法的规定置若罔闻,
“在南充对农民工的审判中,居然用了示众的手段。这一做法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明令禁止,但是四十年过去了,居然还出现这一现象。”
中国最高法院出台的最新《法庭规则》还强调,要加强证人的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还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要求法庭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参与庭审活动提供方便。
目前中国大陆法院审判最大的问题在哪里?李静林律师对此表示,
“中国法院庭审最大的问题是审判不公,而不是对被告使用戒具,或者穿号服等表面问题。”
李静林律师认为,中国最高法与其作表面文章,还不如在法院审判中引进美国法院的公民陪审团制度,
“这才是一个根本上的改革,让民众直接参与审判,促进审判的公正进行。”
报道说,中国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将严厉处罚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对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视情节分别予以罚款、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法律的惩罚、威慑和预防功能。
记者:高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