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强调,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但是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中国司法不独立,司法改革很难进行下去。

新华网报道说,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4日下午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北京的律师李和平对此表示,要实现司法公正,中国要有很长的路要走,存在的问题太多,首先中国的法官任命存在问题:

“中国的法官的能力、道德水准和独立性,都存在问题。”

李和平律师说,中国的法官服从当地政法委的领导,在法庭上没有独立的裁判权:

“而且法官都是党员,如果案件和党的利益有冲突,他会不考虑党的利益进行公正裁判吗?”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中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北京的律师谢燕益就此表示,中国的冤假错案频频出现和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过分看重口供以及侦查人员对被告进行刑讯逼供有关。他表示尽管中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办案注重实证,而不是口供,

“在制度和立法层面这个问题解决了,但是在司法层面上这个问题没有解决,我们的司法制度往往以侦办检控为中心,法院审理案件时,法官的权威不够。”

谢燕益说,中国法官受制于很多司法以外的势力的牵制:

“他受制于公安部门侦办机关的影响,同时也受到检察等强势部门的束缚,因此我们的司法部门没有形成侦办、检察和审判部门之间的互相制约,尤其是法官和审判这个关键没有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

李和平律师指出,要加强司法的公信力,不妨引进欧美司法审判中的裁决团或者民决团制度:

“习近平要提高民众对司法的参与度,那么可以引进与欧美的陪审团制度,我们认为应该将陪审团翻译成民决团或者裁决团,因为陪审团这个字眼太被动了。”

李和平说,老百姓组成的民决团在审判中直接参与案件的判决,这是提高民众参与度最直接的办法:

“民决团和法官在审理中可以互相配合,引进这一制度,这将是中国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但是现在还不知道中国是否会真的实行这一制度。”

谢燕益律师指出,中国的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司法独立,

“如果司法部不能独立,继续受制于垄断的权力,任何司法改革都无法深入。”

(记者:高山;责编: 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