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伦敦的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二指出,亚太地区国家普遍使用酷刑,其中以中国和朝鲜最为严重。法律专家认为,中国要杜绝使用酷刑,必须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对世界上21个国家进行调查后发表报告说,世界各地很多政府没有执行联合国安理会1984年通过的禁止酷刑公约,很多国家大规模有系统地使用酷刑。
据路透社社报导说,国际特赦组织最近发起了长达2年的〝停止酷刑〞全球行动。亚太地区主任班奈特表示,在亚洲酷刑不仅存在于少数〝无赖国家〞,几乎整个地区都有这一问题。
报告指出包括中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等国家,通过施用酷刑逼供或让活跃的社会活动人士停止发表言论。
报告说,亚太地区至少有23个国家持续使用酷刑或不人道的虐待,因多数是在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确切的数字可能更高。报告呼吁,各国采取措施避免酷刑发生,同时惩处施暴者。
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说,尽管中国政府签署了《禁止酷刑公约》但是中国是一个有法律但没有法治的国家:
“国际公约对中国政府没有任何约束力,它关上门可以否定一切。中国公安部的监管局表示,中国各地的看守所没有出现酷刑,但是曹顺利女士的死亡是怎么引起的?酷刑不仅仅指殴打被监禁者,任何虐待囚犯不给他们治病都是酷刑。”
胡佳说,中国各地关押访民的黑监狱也存在使用酷刑的情况:
“比如不让你睡觉,长期软禁你,让你失去人身自由,例如对刘霞女士的长期软禁也是一种酷刑。就在我们谈话的这一时刻,中国各地的看守所和黑监狱有多少人在忍受酷刑。”
国际特赦在过去5年中,揭露了全球141个国家施用酷刑的情况。根据最新一份对全球21个国家,21,000人进行的调查,4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担心一旦被拘留后,可能会遭到酷刑折磨;8成以上受访者希望,能有强而有力的法律保护他们免遭酷刑。自从155个国家1984年签署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以来,已经30年过去了,可是国际特赦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资深主任迈克尔•博赫内克说,很多签字国却背弃了他们的承诺。
北京的律师李和平说,《禁止酷刑公约》有四个要点,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未能实施:
“第一:酷刑是犯罪行为;第二:使用酷刑得到的证据只能用来证明使用酷刑的人有罪外,不能用作其它证据。第三:施酷刑者有罪;第四:缔约国应该对施酷刑者进行法律惩处。”
李和平律师说,中国要杜绝酷刑,必须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
“要建立向欧美那样的独立司法体制,审判席使用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来判案,而不是由中国共产党指定的法官判案,这样任何通过酷刑得到的证据都能够排除掉,我们应该相信普通民众的判断力。”
国际特赦组织的调查显示, 在中国和印度,有四分之三的被调查者说,为了保护民众, 有时必须要动刑。希腊的数字最低, 大约十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酷刑有时是必要的。
(记者:高山 责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