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公开登报向蒙冤者道歉

0:00 / 0:00

安徽省高级法院日前在《亳州晚报》上刊登一则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

中国澎湃新闻报道,根据安徽高院9月8号的公告,该院2012年7月以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邱超等19人有期徒刑。后经重审,检察机关决定对邱超等19人免予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并已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向邱超等19位赔偿请求人支付了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没有公布补偿的具体金额。

谈到国家赔偿,人们大多想到的是经济赔偿。事实上,中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的执业律师郝劲松对此表示,安徽高院公开对冤假错案受害者道歉有助于弥合受害人精神上的创伤。

“公开声明是为了恢复这些受害者的名誉,因为他们的朋友和同事可能还不知道他们是受冤者。安徽高院通过登报,还他们一个清白。安徽高院这个先例开的很好,应该推广。”

郝劲松律师认为,中国各地法院的冤假错案很多,甚至有无辜的人被执行死刑,被枪毙。

“中国司法制度漏洞很多,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冤假错案很多,由于中国司法部独立,审判中法院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根本无法独立审判。而且有些审判是不公开的,媒体也无法报多,导致法官枉法裁判付出的代价非常小。公众无法监督,而且上级部门还包庇袒护他。”

郝劲松律师表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常被错误羁押多年,他们遭受的不仅是财产损失和自由侵害,还有精神压力和名誉损害。

“安徽高院只是一次道歉,全国冤假错案的受害者那么多,有谁向他们道歉呢?很多人就走上不归的上访路,为追求一个清白而常年奔波在家乡和北京的路上。”

安徽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因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法律定性争议不断、处理结果峰回路转。经过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该案罪名从集资诈骗改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定性从个人犯罪改判为单位犯罪,主犯吴某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十年有期徒刑,包括邱超在内的19人在被羁押数年之后被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处理。

湖北的律师张科科对本台记者说,安徽高院主动纠正的一起冤假错案,并公开道歉,显示了一定的勇气。但是,中国司法制度必须厉行改革,减少和杜绝新的冤假错案。

“首先要尊重律师的各种辩护权利,第二要公开审理案件,再一个是要对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追究刑事责任。”

张科科律师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杜绝冤假错案。但是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系统性缺陷;各级法院受地方党政领导的行政干扰太多,无法独立审案件,这是中国大量冤假错案频发的一个根源。

(记者:高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