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律师张科科12月11日在吉林出庭为一桩法轮功案的被告进行无罪辩护时,被警方当场带走,并被拘押数小时。中国大陆各地260多名律师发表联署公开信,要求人大和检察机关追究当事审判长及警察的法律责任。
为了解事情经过,本台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刚获释的张科科律师。张律师说,审判长在开庭前就要求他不要为被告做无罪辩护,
“我在法庭上说,思想不构成犯罪。宪法法律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结果审判长特别恼火,跟旁听的警察合计,把我带走,而且带走和扣押我的警察就是该案的办案警察。”
张律师说,他被警方扣押了5个多小时才获得自由。律师的出庭辩护权在代理法轮功案件和其他维权案件时受到当局和法院的限制,比如:打断辩护,不让做无罪辩护,他说,
“如果法庭不让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那么人们雇用律师还有什么作用?而且辩护律师在庭上发言,只要不涉及泄露国家机密等问题,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审判长禁止律师做无罪辩护,甚至要警察带走律师,这严重侵犯了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张科科律师被警方当庭带走拘押的事件引起了中国律师界的震惊,他们立即发起抗议行动。12月12号,至少有260名律师联署公开信,呼吁全国人大、最高检就律师权益进行监督检查,追究审判长和抓人警察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在公开信上签名的北京律师李方平表示,警方当庭带走辩护律师是违法行为:
"这说明公安权力的扩展到了何种地步!按道理,法庭是一个说理的地方,本身就在一个辩论阶段,打断律师发言都是不礼貌的。何况将律师扣押起来,制造恐惧,我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气愤。”
李方平律师认为,吉林警方在法庭制造恐怖气氛,想叫律师在为被告作辩护时不得不作自我审查,
“这一事件已经引起律师界的反弹,我们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阻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律师的联署公开信说:“鉴于近期全国多地非法阻挠律师会见、非法拘押、殴打律师等损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就律师权益进行督导检查、法律监督。 ”
张科科律师就此表示,应该追究当庭拘押律师的审判长和警察的法律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他们的违法行为,保证他们不要再次越过红线。”
(记者:高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