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新规:法院庭审全程录影

中国大陆的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不时传出遇到暴力对待,甚至在案件审讯时无法为当事人作出有效辩护。中国最高法院近日发出新规定,表示在3月1日开始,各级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不过民间人士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保障律师的办案。也有人认为,这只是官方为了搜集庭上对当局不利的材料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月22日在官网上发布针对法院开庭时的新规定,这是对2010年8月有关规定的重新修订,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该规定一共有18个重点,主要围绕庭审过程中,除休庭、公开庭审中的不公开举证或质证活动,以及不宜录影的调解活动外,应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而有条件的人民法院更可安装使用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是为了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司法公正。

曾是大陆检察官的安徽省异议人士沈良庆表示,最高法的新规如果真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那么这就一个很大的民主进步。可是他担心的是这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操控整个案件的审理。

沈良庆说︰我不否认客观一点说是为了确保案件相对公正,表面上看是这方面的理由。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为了上级法院,或是政法委等领导便于控制,可以即时观看(审讯),过程是受操控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为了维稳需要,就是观察你的情况纪录在案,但是你要查看录像的时候可以说录像坏了。所以我说,这个新规定是出于法院工作方面的需要,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可能只是一个借口。

709律师大抓捕事件中的代理律师蔡瑛,则对最高法的新规定不抱希望。蔡瑛说,法律赋予律师会见权,但是709案件中的多位被告都被剥夺这种最基本的权利。至于案中的李和平和王全璋律师等人,也许会在新规定实施后开庭,但是他相信,法院根本不会在开庭时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他对这种「促进司法公正」的说法有保留。

蔡瑛说︰一般的案件可能有一些帮助,稍为影响大的案件都是假的(没有帮助),刑讯逼供案要审讯的话要同步录音录像,709案件哪一步同步录音录像?这个规定在下面执行,基本上是两码事,对维护权益方面没多大帮助。法官把律师的裤子除下来也是个处分,但是律师把法官的裤子除下来,那还不得重判?这些都说得太好听了,但是这不是一个规定的问题,而是执行的问题。

经常去围观各地维权案件开庭的黑龙江访民孙东生,却对此做法感到忧虑。

孙东生说︰法官的违法判决和诱导性提问,这些东西都能拿到证据,因为可以申请庭审纪录,都有录像。但是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公平的保障,其实是打压老百姓制造更多口舌而已,就是为了数集材料。你对她(政府)产生影响了,就会把你正义的行为说成是非正义了,把材料串连在一起,然后对你进行打压。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的规定里还特别提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庭审活动的录制,以及对庭审录音录像的存储、查阅、复制、誊录等,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同时又指出,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或者有关法律规定,危害法庭安全、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庭审录音录像进行调查核实,幷将其作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证据。

特约记者︰丁汶淇/责编︰石山/嘉華